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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培训机构为何混乱?“两不管”局面导致问题泛滥

2016年12月07日 15:30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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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

根据上海市工商、上海市教育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教师做出了一定要求: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具有5年以上培训机构负责人工作经历,同时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根据办学规模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5年以上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应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办法中,并未找到明确的违规处罚措施。

长期关注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樱表示,为全面实行素质教育,上海市教委提出“零起点,等第制”,校内各科成绩不打分,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压力和负担。但是,一些家长却仍然非常焦虑,到了课后给孩子疯狂报班。家长的焦虑在于,现在学校的教学进度很快,同在一个班的同学水平参差不齐。对于上课“吃力”的同学,如果不补课,很有可能跟不上进度,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可能他有更远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培训。

刘樱认为,正是这种需求加速了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但导致乱象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培训行业门槛相对较低,但利润很高。目前,申办一个民办培训机构,只需要50万元左右的注册资金,自有或租赁一定面积教学场地,以及数名专职教学人员等条件,就可获得办学许可证;对教育咨询类机构,只需10万元注册资本即可在工商局注册成立。

“但造成教育培训机构乱象的关键原因是无人监管。”刘樱说,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已经长期处于空白状态,工商部门对其管理非常宽泛,而教育部门认为教育培训不属于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范畴,所以造成了“两不管”局面,从而导致问题泛滥,“希望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能够尽快协调,建立一个联合执法部门,对于无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上海市教委表示,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早教和托儿服务机构的监管,正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民办幼儿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规定等系列政策。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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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训 机构 教育 家长 上海 中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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