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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凝心聚力改善环境 大刀阔斧整治污染

2017年02月03日 10:52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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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建立案件分析定性绿色通道

2016年,在湖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的组织和部署下,全省广大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精心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高压态势。

2016年初,怀化市查处湖南省环境污染犯罪第一案,也是全省近年来办理的最大一起非法处置废旧电池案,现场查封已拆解及未拆解蓄电池约80吨。

3月,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因私设暗管,偷排垃圾渗滤液,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被处以罚款51.86万元。在对此案的处理过程中,省公安机关对违法排污的责任人湘潭县城管局环卫处公职人员何某某、陈某某分别依法行政拘留,湘潭县政府及时开展了责任追究,先后对5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问责。这起案件系湖南首例拘留公职人员的环境污染案。

湖南省环保厅紧紧依托省级层面的公、检、法、环保4部门,建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和全省各级公安、环保工作联络机构,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实行靠前指挥,组织协调。

如2016年“3·09”非法处置转移危废案,湖南省环保厅及时与省公安厅联动,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办案单位意见,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困难,成功摧毁了一条横亘于湘赣两省多地的非法买卖、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犯罪链条。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和平告诉记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建立了案件分析定性绿色通道和联席会议机制,可随时就个案进行法律定性和沟通,进一步推动了环保和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了工作合力。

谭和平表示,要坚持守土有责,全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情报导侦,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坚持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持协同推进,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效能。要积极探索创新技战法,敢于打破行业潜规则,有效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桎梏,对污染环境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据统计,2016年湖南省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8件,实施查封扣押107件,实施限产停产128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92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1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127人。

2016年7月28日,湖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联合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省“两法衔接”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视频培训会。同时,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出现的环境污染行为多发等情况,联合部署开展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湖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姚斌强调:“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摸清全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规范生产行为,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发展一批危险废物规范利用处置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涉危废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湖南省各级环保、公安机关就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将督促整改与严肃查处相结合,规范了相关行业,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在专项行动中,湖南省共检查重点行业产废单位2088家,其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18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5家,有色金属冶炼业184家,医药制造及医疗机构673家,电镀行业13家,机械维修行业384家,其他行业731家。共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64家。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湖南省相继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实施意见》《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范》,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为组长的湖南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联络机制,指导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的清理和整改。

2016年12月,在益阳市开展的为期25天的督察试点中,共责令关停违法企业133家,停产整治130家,移送刑事拘留案件4起、行政拘留案件12起,已对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38人,有力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问题的解决。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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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湖南省 湘江 保护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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