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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民营养老床位超50%

2017年03月12日 10:50 | 作者:金可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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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将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助、扶持。采取价格扣除、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小微养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运营补贴,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予以适当倾斜,探索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补贴等政策。

另外,养老服务领域应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免到位。社会资本利用其他用途房产和土地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行水电气热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

民营养老机构收费市场调节

价格,始终是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最为关心的条件之一。民营养老机构的收费,将主要由市场来调节。

对于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政部门加强对其服务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

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对于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集体土地可办非营利养老机构

实施意见在编制养老服务规划布局方面指出,城六区将优先发展老年生活照料、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信息科技、老年金融服务等行业;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优先发展机构养老、老年宜居住宅等行业;城六区以外山区优先发展老年休闲旅游等行业。同时,本市将建立以生活照料为基础,专业护理为支撑,多层次、多主体、多模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还指出,将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国土部门应按程序依据规划调整其土地使用性质。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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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 服务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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