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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让维权陷尴尬 因何难根除?

2017年05月18日 15:29 | 作者:潘从武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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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重复侵权”问题因何难根除

潘从武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 蕾

“赢了……”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完一场侵犯知识产权官司的律师肖跃丽说。

肖跃丽是新疆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告诉记者,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越来越多,从一瓶酒、一把锁到一个电饭锅,生活中人们所接触的衣食住行领域的商品都有侵犯知识产权案例发生。在这些侵权案件中,“重复侵权”案件更加突出,此类案件让知识产权拥有人的合法利益屡遭侵犯。

重复侵权案件逐年增加

“整个4月,每天都开庭,有时候上午开完,下午接着开,全都是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肖跃丽说,前不久,由她代理的一起仿冒“长城”牌葡萄酒案在乌市中级法院审理并判决。

近年来,在乌市很多批发市场和临街门面都在出售仿冒“长城”牌葡萄酒。代理律师在调查时发现,一件仿冒酒的销售价格只有60至70元,等于正品一瓶酒的价格。最终,法院判决,肖跃丽所代理案件中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

十余年来,肖跃丽见证了新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发展。2004年,肖跃丽所在的律所组建了知识产权部。起初的5年,团队频频出现资金困难,当时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也仅限于盗版图书维权。

2009年,华谊兄弟等权利人委托肖跃丽所在的律所,在新疆范围内对90%没有经过权利人允许就播放未公映电影的网吧进行维权。这一批涉及音像制品、商标、专利的维权案件在新疆陆续开庭后,案源多了、涉及维权的面广了。

从肖跃丽所在的律所提供的数据看,近3年来,该所代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基本上每年有200余件,其中,大部分维权案件被告为KTV经营者,商标权、专利权批量维权案件被告多为个体工商户。

案源多了,可律师在维权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新的现象——“重复侵权”。

“‘长城’牌葡萄酒就是一个典型的重复侵权案,造成重复侵权的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肖跃丽说,利润空间太大,使一些商户甘愿冒重复侵权的风险。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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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 维权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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