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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让维权陷尴尬 因何难根除?

2017年05月18日 15:29 | 作者:潘从武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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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复侵权迫在眉睫

案件增多、案源广泛,这是有效衡量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标准。然而,遏制“重复侵权”取得实效才是真正的胜利。

在2015年新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中,重庆顺水鱼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诉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西八家户路园香园顺水鱼餐馆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有代表性。该案代理律师邱雨龙说,重庆顺水鱼文化餐饮公司是“顺水鱼”商标使用权人,他们发现原本在新疆各地开办有20家“顺水鱼”馆,后来突然多了十几家。

“我们在十余家假冒‘顺水鱼’饭店进行取证,从内部装修到食材的进货渠道都做了调查,并在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向侵权目标送达律师函,并向工商部门投诉,当时尚无一家停止侵权。”邱雨龙说,他在对一家侵权餐馆调查时发现,餐馆的门头招牌及店内点菜单、宣传海报、桌牌,均使用了顺水鱼文化餐饮公司的商标,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称突出使用了“顺水鱼”,且营业范围也同是火锅鱼。

最终,这家“顺水鱼”餐馆被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据悉,从2015年至2016年,重庆顺水鱼文化餐饮公司已先后将乌市6家“顺水鱼”餐厅告上法庭,另外5起均达成和解,各赔偿重庆顺水鱼1万元左右,并停止侵权。

“现在有一些店,还在打着‘顺水鱼’的招牌经营,店主赔偿1万元,经营几天的流水账就补偿回来了。”邱雨龙说。

为此,周茹呼吁多部门合作遏制重复侵权。她希望新疆律师协会和各职能部门沟通协商,支持知识产权维权律师办案,降低调取公安、工商、房产档案的门槛;尤其是针对调查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推动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建议审判机关提高对“重复侵权”行为的判赔标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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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 维权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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