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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遭遇“难啃的骨头”

2018年01月08日 13:37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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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改革潜在风险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改革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暴露,一些潜在风险和不良倾向需要警惕。

一是警惕“吃光分净”“一股了之”等思想蔓延。《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黑龙江、河南、福建等省份部分试点区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在股权划定时缺少对必要集体股的认识。河南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反映,有的村民听说分股就理解成为“分钱”,不支持发展集体经济,一味要求“吃光分净”,影响改革发展进程。不少地方干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背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旨,“即便顺利改了,也会影响后续发展”。

此外,股权改革后对管理要求提升了,但干部知识更新没有跟上。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兴安满族镇永兴村村支书贾海涛说,过去“看家望门”的老干部“管不明白”了,急需一批懂现代化金融知识的年轻基层干部。

二是警惕人地矛盾等问题在清产核资中集中爆发。为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北一些省份已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东北某产粮大县一位经管系统干部说,随着清产核资陆续展开,原有不规范合同浮出水面,这些矛盾随之集中出现。这位干部举例说,有的村二十亩地一年100块钱就发包出去了,但时过境迁,很难查清楚。这些土地问题容易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新难题。

东北一地级市农委负责人说,一些村的机动地等资源都被发包到本轮承包期结束,村里可转化收益的有效资源不多,因为现在看不到收益,很多农民对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性不高。

三是警惕基层组织领导力被弱化。一位村干部介绍,当地大多数村经济基础薄弱,基本靠上级转移支付和发包村里机动地过日子。每年村里开支不少,除了村干部工资,还有村里环境整治,有时光清雪一项一年就得两万多元。改革后,很多有了股权的农民都在外打工,可能不会同意村里的一些开支,村委会办公和维护村里日常发展的经费存在无法保障的隐忧。

这种情况在负债村更突出。福建省闽侯县农业局副局长吴家钿等人说,随着改革推进,“政经分离”之后,村里没钱了,社(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有钱了。如果两套人马,村里不多的人才都会往“社”里去,“以后社长更牛,村主任没有人当”。

多措并举扫清改革障碍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制约和风险,一些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在完善法律政策的同时,强化资产股权的动态管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加强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进而带动农民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些地方干部认为,要对没有村积累,且无法马上获得股权分红等农村的基层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认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不仅仅是为了分权、分红”。

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农业部宣布,预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黑龙江省绥棱县、方正县一些干部建议,及时排解农村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减轻并减少人地矛盾等新的不稳定因素。加快解决土地确权时遗留下来的搁置问题,扫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匹配。王庆国等地方干部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政府信用或相关资金做担保,撬动金融杠杆,推动经营权、股权利用,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改革。

专家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应该是封闭的,股权不应该是固化的,应允许随着人员流动,实现动态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建立成员进入、退出机制,将成员资格的放弃与产权的有偿退出、成员资格的获取与产权的购买相结合,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不少基层干部指出,农村集体经济与企业市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集体产权改革后可能面临经营难题。应加快出台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优惠的税费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说,农村集体经济起步阶段面临着贷款难、竞争力弱等问题,国家应当给予一定扶持优惠政策,帮助集体经济迅速成长。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特殊法人,适应的税费条款要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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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集体 产权 改革 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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