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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诬称中国是其非法芬太尼最大源头 我外交部有理有据驳斥

2018年11月27日 22:14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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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2018年11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你是否有数据或证据表明中国打击非法芬太尼生产和流通的措施是有效的?美国国会专家小组近期发布报告称中方有关应对措施未能遏止非法芬太尼流通,中国仍是美国非法芬太尼的最大源头。中方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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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问的问题比较专业,我手头正好有一份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可以比较详实地回答你的问题。

中方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走私和滥用问题。

一是强化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的管制。中方在未发现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境内滥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列管措施。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和2种芬太尼前体。

二是强化与各国的情报分享。在去年10月举行的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上,中方将400余条寻购芬太尼的情报通报给了美方。对美方通报的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线索,中国的执法机关也都积极核查,并及时地反馈给美方。

三是强化执法查缉。部署各地加强对可疑样品的收集分析研判,会同海关、邮政在重点口岸加大对流向美国等高风险地区可疑邮包的查缉,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监管,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活动。

四是强化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控。通过设备管控来有效解决芬太尼制贩问题。因为此类设备主要是由美国的厂家生产,我们希望美方的相关部门也能与中方积极地配合,定期向中方提供有关信息。

在这里我要指出,芬太尼类物质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是国际性问题。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实验室中“设计”出来的,其深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美国国内目前出现的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美国政府在减少需求方面完全可以做得更多。另外,美方一再指责中方是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的重要源头,但从来没有向中方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有效的证据,通报的情报线索也十分有限。

我们再次呼吁,世界各国要按照“综合平衡、责任共担”的原则,共同研究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性难题。

最后我要强调,包括芬太尼类物质在内的毒品问题是全球性问题,合作打击毒品犯罪是国际共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的全球共治,在联合国禁毒公约和本国法律框架内,积极与包括美方在内的各国开展合作。禁毒合作也一直是中美执法安全合作领域的亮点和典范。我们愿意继续加强与美方在这一领域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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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资料图)

【扩展阅读】

国家禁毒办2017年2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规定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合成阿片药物增长迅猛。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我国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加上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共计23种。

邓明指出,2016年共发现22份可直接吸食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制品,主要由云南、湖北、辽宁等地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缴获。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2016年以来,我国根据相关国家执法协作请求,部署有关省核查向境外邮寄新精神活性物质线索,各地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窝点8处,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800余公斤、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上吨。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芬太尼 物质 精神 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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