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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医生开办诊所 诊所服务可自主定价

2019年08月06日 13:27 | 来源:人民网-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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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指出今明两年在本市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大兴区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同时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五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另外诊所服务价格实行自主定价。

《方案》指出,诊所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

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要按照多点执业有关要求,与主要执业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其在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任务量、服务质量和薪酬绩效分配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能够完成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

同时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方案》要求2020年3月底前,各试点区纳入辖区医联体范围的诊所应不少于1家,并在诊所和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各专科医联体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诊所纳入成员单位范围,帮助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家庭医生方面,鼓励各试点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通过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2020年6月底前,各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应至少确定1家诊所,将其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各试点区要加强对诊所提供签约服务质量的评估,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满意度等纳入评估,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另外方案还推出了一系列完善有利于诊所发展的相关政策。诊所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实行自主定价。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简化诊所的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与诊所备案手续并联办理,不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诊所备案的前置材料。

据悉,2019年9月底前,北京市启动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实施工作。


编辑:刘畅

关键词:诊所 医生开办 医疗机构 自主定价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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