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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粤商精神发布

2019年12月06日 09:22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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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广东省政府、省政协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主办2019粤商大会。在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联主席、广东长隆集团董事长苏志刚代表参会全体粤商发布新时代粤商精神:“抢抓百年未有之大机遇,发扬敢为人先、务实开放、崇信守法、爱国奉献的新时代粤商精神……”

新时代粤商精神既是对粤商精神的历史传承,又体现了新时代对粤商精神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2008年5月,首届新粤商大会召开。时任省工商联主席陈丹代表全体代表宣读《新粤商宣言》,要弘扬敢为人先、务实创新、开放兼容、利通五洲、达济天下的新粤商精神。2010年11月4日,第二届新粤商大会召开,在2008年的基础上,《新粤商宣言》加上了“和谐感恩”,初步形成了新粤商精神的内核和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民营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了适应新要求,在2016年9月召开的第三届粤商大会上,时任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陈丹代表全体粤商宣读了《粤商宣言》:做信念坚定、爱国敬业的标兵;做诚信立业、守法经营的楷模;做敢为人先、创业创新的先锋;做和谐感恩、回报社会的典范。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他再次强调,民营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2019粤商大会召开前夕,广东省工商联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深入研讨,在传承粤商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粤商的新使命和新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提炼出了新时代粤商精神的表述。

编辑:秦云

关键词:粤商 精神 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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