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要闻

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2020年01月07日 07:12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问: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强调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的十九大强调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二是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三是在干部培养上,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四是在工作开展上,要求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五是在基础保障上,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问:《条例》明确,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请问在具体落实中如何把握?

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明确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等6个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实践中,各企业要根据这6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防止把党委(党组)会议当成“筐”,大事小事都往里装。党组织既要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前置研究讨论制度机制建设的具体指导,尽快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

同时要注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问:党的十九大强调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此《条例》是如何体现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特点出发,专门制定“党的政治建设”一章,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是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四是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强调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请问《条例》对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四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意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编辑:李敏杰

01 02 03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企业 条例 党组织 工作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