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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用忠诚与担当打造智慧司法

2020年05月15日 14:1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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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啸峰)“近年来,我院围绕 “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建设目标,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步伐,建成了立案、庭审、执行等“九位一体”线上司法服务体系。” 近日,广东省政协常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向媒体介绍,龙岗法院创新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全面的线上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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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龙岗区法院通过开发“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实现线上异地庭审。2月4日,横岗法庭审判长和书记员在审判庭、另外两位合议庭法官在各自办公室、原告代理人则在自己家中,四地连线,一堂别开生面的“云端”审理正式开庭,大约一小时后,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全程语音和画面流畅清晰,得到当事人称赞。

据介绍,通过手机端异地开庭,目前在广东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除了微法院开庭外,龙岗区法院还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审理刑事案件。该系统主场设在该院刑事审判法庭,分场则设在龙岗区看守所,被告人被提押至分场视频前,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则在主场视频前进行“无接触式”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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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院执行工作的特殊性,线上执行难度更大。龙岗区法院积极探索对线上办理的执行。该院执行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攻关,终于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找到了突破口,克服了案件信息自动提取、当事人身份精准确认、执行笔录电子签名、执行视频自动保存等一系列制约因素。

2月20日,远在湖北宜城的申请执行人用手机视频连线该院执行法官,在此平台上确认与被执行人达成庭外和解,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该案就此结案。同日,该院还为身处广东汕尾的申请执行人办理了线上领款手续,申请人在10分钟时间里领到了6万余元经济补偿金,申请结案,并线上电子签名确认。

还有已80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吴某夫妇,其子触电身亡,87万元赔偿款尚有40万元待领取,老人不会使用微信、电脑,无法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法院等平台办理,该案执行款的发放还需另寻他途,令执行法官十分着急。经过不懈探索,最终在广东省高院、深圳市中院的支持协调下,龙岗法院通过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会商平台,与吴某夫妇户籍地梅州市的蕉岭县法院视频连线,为吴某夫妇妥善办理了领款手续,本案执结。龙岗法院将视频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卷保存。

“感谢法官!谢谢!谢谢!”两位老人眼含泪花,面对视频表示由衷的感谢。

一个多月来,严峻的战“疫”需要促进了线上办案的迅速成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统计,从2月4日至3月23日,龙岗区法院创新开展了司法便民和利民措施,共执行线上线下结案件1455宗,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也因工作中的出色表现,集体和个人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通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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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岗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大量创新和探索。剧布吉法庭法官向翔介绍,2017年5月27日,在受理一宗原告诉被告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某农业发展公司、恩施市某茶叶专业合作社产品责任纠纷案时了解到,作为著名的“世界硒都”湖北省恩施州,竟没有适用的法律条款。

为推动和促进恩施州硒资源法制建设,弥补法律空白,摆脱硒资源“无法可依”的困境。同年10月25日,龙岗区法院结合该案审理中所发现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分析总结,专门向恩施州发出《司法建议书》,得到了恩施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最终促成了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微量元素硒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的综合性法规。

“深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龙岗区法院要积极为中国司法建设探索提供经验,我们将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一手抓防疫这个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手抓审判执行职能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以高度信息化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龙岗区法院院长汪洪如是说。

编辑:王亦凡

关键词:龙岗区 司法 执行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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