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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协专题协商创新发展

2014年02月11日 20:45 | 作者:翟耀忠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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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协商作为实践协商民主制度的成功探索,已成为人民政协立足特点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政协组织应以专题协商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 选题更精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也应是专题协商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要按照十八大要求,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谋事,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履职,选择党政所思、社会所求、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课题开展专题协商,不断提升专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协商选题,既可由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向政协提出,也可根据政协党组向党委报送的协商选题经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专题协商就跟进到哪里,为专题协商出成果、见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 调研更深入调查研究是提升专题协商成效的前提和基础。应善于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聚集、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渠道畅通的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调研活动。坚持听取政府情况介绍与了解基层民情民意相结合、实地察看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总结本地成功做法与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相结合,努力把准方向、摸清实情、找出问题、搞透原因。事关全局的大型课题调研,可成立领导组,调研活动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下开展,着力提升调研工作实效。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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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专题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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