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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性

2014年02月11日 20:44 | 作者:洪锦华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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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这是十八大的重要历史贡献,也是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人民政协事业的长久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积极探索实践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新内容,是各级政协共同的政治任务,也是政协组织自身前进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注重实践、丰富形式、提升层次,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是注重协商内容的有效针对性,解决好协商选题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助推党政工作中心作为选择协商议题的重要原则,作为组织协商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协商成效的重要标准。去年换届后,扬州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世界名城的工作重点展开调研、视察、论坛和协商,许多协商意见在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文件中得到体现。如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突破年”、“重大城建项目会战年”、“改革攻坚年”等工作重点的贯彻实施,制订“十协商六走访”工作计划,开展一系列调研、视察、协商活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商民主才能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政协组织才会充满凝聚力和生命力。

  二是注重协商主体的广泛参与性,解决好协商参与问题。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努力扩大各界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人民政协由各界别代表人士组成,与各界别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协商民主主体涵盖了组成界别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在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平台上,他们代表各界别群众行使政治参与的权利,体现政协协商民主主体的广泛性。扬州市政协通过“政协论坛”、“界别活动周”等平台,发动委员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反映民意,建言献策。举办的政协论坛,各党派、各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和党政领导、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积极互动,增进共识、汇聚智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政协必须要做好畅通各党派团体、各界别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工作,提升有效收集和表达社会公众利益诉求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协商民主的深度和广度,最大程度地扩大团结面,增强代表性和包容性。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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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政协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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