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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原则与路径

2014年02月11日 20:44 | 作者:吴水霖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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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形式。它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推进的必然产物,同时也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而不断完善。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核心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基础,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因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党委同心合力合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各项建设紧密相联的。只有始终坚持把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放到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总体格局中去把握、去推进,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使协商民主有为有位,始终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协商的目的是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帮助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是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协助党委、政府共同推进工作。因此,无论是协商议题的选择,还是意见建议的提出,都要结合实际、联系实情、讲求实效,上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结合本地的客观实际,切实做到有理有据、有利有效。

  四是坚持求同存异、目标一致的原则。协商蕴含着合作、参与、宽容的精神,最大限度听取各方诉求、照顾各方利益。协商中一定要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既要听取支持的意见,又要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努力通过协商扩大共识、推动融合,营造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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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人民政协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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