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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务员薪酬改革方向已定 科级以下最受益

2014年06月21日 17:46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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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工资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其外,在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以此体现不同职务公务员的责任风险和职务贡献。

  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13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但何香久的说法很快招致舆论的强烈反驳。反对者认为,何香久忽视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偏低的事实,现在除了一些国企、外企职工的工资较高,民企、私企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而相对应的公务员工资中,津贴补贴部分,一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公务员工资之外,还有其他大量的灰色收入。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称,应该在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前提下,再提公务员涨工资。

  据了解,2013年人社部已经就“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做了专题调研。尹蔚民在2013年年底的人社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人社部将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经济观察报最新了解的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从今年6月初开始,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就公务员工资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湖南常德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表示,本次调研是为今后修改公务员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准备。

  公务员分类改革

  除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改革、制定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内全力推进的还有公务员分类改革。《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其实早在2006年,我国就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但据人社部专家介绍,目前除广东深圳、湖南株洲等极少数地区之外,公务员管理都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也就是对公务员职位没有什么类别划分。

  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2010年开始起步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据悉,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对去年起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改革经验。

  深圳最初只是在公安系统实施职位分类改革,到2010年,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到目前为止,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最大,高达69%,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比居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

  按照深圳的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都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共分7个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

  目前深圳总计有4万多名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占比约为10%。自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以来,深圳解聘掉了20名公务员。深圳市人社局一位官员说,公务员队伍都是千挑万选进来的精英,没有任何理由要通过改革,降低公务员的待遇。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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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调整薪酬结构 公务员薪酬改革方向已定 公务员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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