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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丽轩卖“口水肉”追踪续:店铺被停业 “羊腰鱿鱼全是三无产品”(图)

2014年07月29日 08:3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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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应

  汉丽轩总部:向昌平店所有顾客致歉

  针对昌平店被曝光查处一事,汉丽轩烤肉超市总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希望能通过新京报向昌平加盟店的所有顾客致歉。他还表示,已向旗下所有加盟店通报此事,总部将解除与该店的合约,“我们将加大对所有店面的巡查和管理,欢迎消费者监督投诉。”

  昨晚,该公司一李姓负责人联系上新京报记者。该负责人表示,汉丽轩是一家轻资产公司,99%的店面为加盟店面,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超过100家加盟店面,每家店面独立运营,独立采购,独立核算。昌平店约在3年前与汉丽轩签约加盟,开业前,汉丽轩曾对公司前厅、后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店主做过统一培训,相关注意事项中明确禁止回收顾客已经上桌的菜品。

  “我们每个月都会对该店进行3至4次的巡查,三年来发现过小问题,已要求其整改,但此前的巡查未发现过被曝光的类似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事件被曝光后,汉丽轩曾多次联系昌平店负责人梁某,但梁某电话一直打不通,目前汉丽轩相关负责人正在配合食药监部门约谈。

  事件发生后,汉丽轩将加大对所有加盟店的巡查和管理力度,同时提升投资人加盟准入标准,严格考察投资人的资历、信用甚至投资人的个人品格,不是有钱就可以加盟,“这次曝光影响非常恶劣,也是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也希望借此找回品牌影响力”。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相关加盟店进行监督投诉,若查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且情节恶劣,将终止相关加盟店合约,取消其对汉丽轩的商标使用权。

  ■ 回访

  违法行为公示书被招聘广告遮挡

  在事件曝光、食药监局进行查处后,昨日中午,新京报记者对涉事烤肉店回访发现,虽然该店已被责令停业整顿,但仍有不知情的食客前来,而服务员告知不营业的原因则是“停电了”。此外,食药监局上午张贴的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公示书,也被该店用招聘广告遮挡。

  昨日12点多,位于昌平区永安路的这家烤肉店已暂停营业,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女员工站在门口,一旦有顾客上门,她便会上前劝离对方。

  记者以顾客身份上前询问,这名女员工走过来,告诉记者今天暂不营业,记者询问原因,该员工则称“停电了”,而记者问什么时候来电,该员工直接表示“不清楚”。

  此外,记者还发现,昌平区食药监局张贴在该店门口的“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公示书”,被该烤肉店用招聘广告的牌子挡住,如果不细心观察,根本看不到这张“公示书”。

  昌平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称,之所以张贴公示书,是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将载明违法经营者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等内容的公示书张贴在违法经营者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他说,如果经营者擅自揭除、撕毁、遮挡、污毁公示书的,将从重或加重处罚。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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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口水肉 汉丽轩 北京昌平 汉丽轩加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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