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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赴云南省视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情况

政协智慧:让营养改善计划走得更远 让农村孩子吃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00多万农村学生

2014年08月01日 09:11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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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让营养改善计划更好惠及贫困地区学生

  全国政协委员赴云南省视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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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孩子们吃得多香!    本报记者  廉维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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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赴云南省视察团成员实地考察学生营养餐。  本报记者  廉维亮  摄

 

  ■编者按:

  2014年6月9日至14日,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赴云南省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团听取了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情况介绍,先后深入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瑞丽市3地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地察看了计划实施情况;与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校长、师生、家长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重大惠民政策。云南省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上,落实责任主体,实现两个“全覆盖”,保障食品和资金安全,解决工勤人员和食材保障难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验。视察团认为,营养改善计划总体进展顺利,但还需进一步完善,要实现“吃得好”、“有营养”还任重道远。视察团建议,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学校食育,加强监督评估,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全国政协办公厅报送的《关于视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作了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实施3年:

  3200多万学生受益

  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重大惠民政策。计划实施3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20亿元,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校食堂建设、地方试点奖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计划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计划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三。视察团了解到,目前全国有699个集中连片特困县、9.4万所学校开展了国家试点,有614个县、4万所学校开展了地方试点,全国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共计3200多万人享受这一政策,计划覆盖目标群体数量居世界第三(东部地区已经实施的其他学生营养改善项目不计在内),仅次于印度与巴西。

  学生营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的跟踪监测显示,学生一日三餐比例升高,不能保证每天吃三顿饭的比例从2012年的10.4%下降到2013年的7.1%;学生身高体重有所增长,6-15岁男、女生各年龄段平均身高同比分别增加0.4和0.6厘米,体重平均增加了0.3公斤;西部小学男、女生的贫血率分别下降3.3和3.9个百分点;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下降。

  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让孩子在学校吃上热乎、卫生、可口的饭菜,是贫困地区每个家庭最现实的期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得到了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评估,学生和家长对这一计划的满意度超过90%。可以说,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巩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试点地区经济得到有效带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鼓励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所调查的国家试点县中,13.4%的县由当地农户直接向学校提供肉类原材料,16.5%的县由当地农户直接向学校提供蔬菜。这种供应形式使得营养改善计划能够有效惠及学校周边农户,带动当地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节省8%-15%的采购成本。同时,采取食堂供餐的学校需雇用食堂工勤人员,这也增加了当地农村的就业。

  云南实践:

  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云南省属于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财力不充裕,但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上,肯于花钱、敢于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验,取得了很大成绩。

  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行动和责任两个主体。地方政府既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行动主体,也是责任主体。云南省委、省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列为10件惠民实事好事和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这项工作。省政府和市(州)、县(市)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

  政府加大投入,努力实现营养膳食补助和“一补”两个全覆盖。除中央资金外,云南省、市(州)、县(市)三级政府按比例分担,积极筹措地方财政资金17亿元。一是扩大计划试点范围。在85个国家试点县之外,又将其余的4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二是扩大“一补”政策范围。为以前不能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50万非寄宿生也提供了生活补助。

  部门紧密配合,切实保障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云南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合力推进计划实施工作。一是建章立制保安全。制定了计划实施细则,出台了专项资金、食品安全监管、供餐准入、食堂管理、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二是技术指导保安全。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监测机制,成立专门的营养改善计划专家组,开展面向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三是包干督查保安全。建立每个营养办成员单位包干一个市(州)的分片包干督查制度,在每个学期开学前分别带队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地因地制宜,积极解决工勤人员和食材保障两个难题。云南省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60多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食堂建设,超过80%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为确保学校食堂供餐正常运行,提高供餐能力,一是新增工勤人员。通过购买服务性岗位和聘请等方式,新增食堂工勤人员3万多人,有效解决了食堂专职队伍建设问题。二是开展勤工俭学。云南省近1/3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了勤工俭学,为有条件的学校配备5-10亩勤工俭学用地,用于种菜、养猪,这不仅是对食材供应的有益补充,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动手能力,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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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养改善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赴云南省视察团 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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