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女子信用卡被盗刷596万 被告辩称在帮贪官套现

2014年08月01日 15:04 | 作者:郭海燕 | 来源:新快报
分享到: 

  被告:自称在帮贪官套现

  洪扬皓显然成为破解本案的焦点。资料显示,洪扬皓现年35岁,中专文化,曾在佛山市顺德区当过治安员。

  此后,天河区检察院提起指控,洪扬皓伙同江某等五人(均另案处理),在天河某数码城胡某商户下,盗刷朱女士银行卡596万元,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此案一审开庭,洪扬皓却坚决否认控罪,称其在帮朋友“陈达飞”为一名官员套现,根本不知所持卡和身份证是伪造的,之所以把卡藏起来,是隐约觉得套现是见不得光的。但洪扬皓提供了涉案人员“陈达飞”的资料,但此人至今未抓获,真相不能查明。

  断案:判刑11年6个月

  天河区法院审理,综合评判证据,认为律师的辩护观点不可采信。法院认为,洪扬皓案发前多日就持有克隆卡,在明知要进行非法套现的情况下,幕后指挥一众人马进行巨额套现,并将卡藏在沙发下,可见其实施了信用卡诈骗的行为,是否参与使用伪造信用卡诈骗他人财物,不影响定罪。

  洪提供的“陈达飞”线索,暂时未能查实。法院认为,这也足以不影响洪的定罪量刑。一审法院认定洪扬皓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二审:知情与否成控辩焦点

  判后,洪扬皓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满脸须根的洪扬皓不断哭着喊冤:“我帮助邻居,我最诚信,他们都欺瞒了我,反而是我犯罪了!”

  洪扬皓一直强调自己只是个“中间人”,从“陈达飞”那里拿的卡,根本不知道会有问题,要求和“陈达飞”当面对质。

  “作为正常人来讲,别人拿给你东西,你需不需要看?”公诉人反驳问,他认为洪扬皓的种种解释不符合常理。

  庭审交锋异常激烈,法官忍不住发话:“大家都是成年人,是不是合理解释我们自有判断。”

 

  【信用卡安全使用贴士】

  1、 签名消费,卡不离眼。在商户刷卡消费时,尽量让卡片保持在视线范围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认真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及币别是否有误,注意签购单是否有两份重叠。签名样式尽可能与卡片背面的签名一致。

  2、 妥善保管交易凭条。不论在本地还是异地用卡,均应妥善保管交易凭条,最少应该保留至下一个月对账单寄来时,核对无误后再销毁,若发生重复扣款、交易金额与结算金额不符等账务问题,应该及时与银行客服中心联系解决;不要随意丢弃POS和ATM打印出的交易凭条,避免泄漏信用卡卡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3、 及时核对用卡情况。收到对账单后应及时核对账目,一旦发现不符,应电话或书面通知发卡银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4、 境外消费,短信通知保安全。在境外消费时,卡片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等意外情况,可以开通境外紧急取现、紧急补卡等境外服务;在东南亚等信用卡高风险地区用卡时,请尽量选择在大型知名商户刷卡,请关注短信通知服务,随时掌握卡片账户资金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可在第一时间与银行联系。

  5、 网上用卡多留心。网购应选择较知名、信誉佳、运营时间长且与知名金融机构合作的网站,了解交易过程的资料是否有安全加密机制。注意保留网上消费的记录,以备查询,一旦发现有不明的支出款项,应立即联络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 

编辑:牟宗娜

01 02

关键词:女子信用卡被盗刷596万 帮贪官套现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