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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勾结财经公关向企业收"保护费"

2014年09月11日 08:13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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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为什么众多企业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乖乖交纳“保护费”?

  “一个企业上市,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么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如果媒体上出现了针对该企业的负面新闻,这个企业上市就会搁浅,或者被证监会调查而取消上市资格。所以,企业在上市前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正面形象,不能出现负面报道,不管这些报道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刘冬坦言,对于已上市公司来说,负面报道也会令其经营受影响或股价下跌。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记者王卓铭说,用负面报道敲诈企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这也是集体行为,公司上下都这么干。”

  刘冬的供述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交代,报社管理层对21世纪网的业绩考核中,有一条就是要覆盖70%至75%的当年新上市企业,与它们签订“广告合同”,每年都有数千万元的指标。他本人也要求周斌、莫宝泉在工作中体现利益的最大化。

  “签订合同后,我们会把这些企业名单统一交给采编部门,要求他们不写这些企业的负面新闻。”刘冬说,如果还是有记者“不慎”报道了其中一些企业,在企业的“危机公关”下,对于有长期合同、关系较好的公司,就会马上撤稿;对于关系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会要求对方增加广告费用或者延长广告年限。

  云南企业祥云飞龙就曾有过类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纪网记者朱益民对祥云飞龙进行了一个月的秘密采访,并撰写出负面报道准备上网。

  “他们打电话给祥云飞龙的高层,并且发采访提纲。祥云飞龙是我公司的客户,而且之前跟21世纪网已经签了30万元的合作协议,可他们还是写了负面报道。”犯罪嫌疑人、深圳鑫麒麟公司负责人邢达说。

  “祥云飞龙的高层很气愤,让我帮忙公关21世纪网。我当时找到了刘冬、周斌,但他们说没什么办法,不会轻易撤掉。刘冬要我去跟广告部的莫宝泉商量。”邢达说。

  邢达找到莫宝泉后,对方给他开了条件——“要客户(祥云飞龙)与他们重新签订为期三年、总额100万元的广告合同,第一年的钱要尽快付,这样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从网上撤掉。”邢达供述,祥云飞龙当时正借壳上市,高层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只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据刘冬供述,在21世纪网的广告费用中,还专门留取了一部分作为“主编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记者会获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据各个记者的分值发放不同数额的奖金,作为撤稿的补偿。

  据专案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纪网平均每年与100多家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累计收取费用数亿元。

  财经公关扮演黑金掮客 犯罪链条日渐产业化

  被卷入此案的上海润言和深圳鑫麒麟,都是在业内堪称领头羊的财经公关公司。办案民警介绍,在21世纪网大肆收取“保护费”的过程中,财经公关公司与之相互勾结、共同获利,而且数额巨大。

  犯罪嫌疑人、上海润言公司董事长连春晖是该公司的创始人。她说,作为资深的从业者,自己见证了财经媒体公关行业的起源、发展和沉沦。

  “2005年,A股上市公司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从这个时候起,部分‘先知先觉’的媒体就开始探索以负面报道相要挟的‘合作’模式。”连春晖回忆,上市公司开始关注到媒体压力,有不少企业不得不花钱消灾,这种模式由此初具雏形;在后来的企业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体争相效仿、直接复制,呈大范围扩张的态势。

  上市企业对媒体态度的变化也令连春晖印象深刻。2009年开始,她去竞标拟上市企业客户时,对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和媒体的关系如何?能不能消除负面新闻?”

  “也就是说,拟上市企业已经把媒体工作替代路演推介,作为最重要的公关需求了。”连春晖供述。从2010年起,财经媒体公关行业的乱象越来越严重,无论是一线财经媒体还是二三线财经媒体,都想分一杯羹。如果企业没有向各路媒体告知“合作”意向,则基本上难以幸免于负面报道。

  纷呈的乱象还不止于此。专案组查明,为了将合作关系维系得更紧密,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财经公关公司还会对部分21世纪网高管“公关”,其手段既有请客、送礼,也有涉嫌行贿行为,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一些21世纪网的工作人员纷纷私下开办公关公司,肆无忌惮地实行新闻敲诈。还有部分人员涉嫌内幕交易,故意以负面报道导致相关企业股价下跌,进而大量做空获取巨额利益。

  “这种扭曲的交易不断生长,成为现实中的一大市场毒瘤。上市企业对这种媒体环境既恐惧又无奈,除了‘合作’别无选择,基本上被绑架了。”连春晖说。

  然而,这种媒体环境却成为了财经公关公司与一些财经媒体“互利共赢”、非法牟利的温床。

  犯罪嫌疑人、上海润言公司执行董事陶凯供述,自2009年起,润言公司就开始与财经类媒体合作,促成企业客户与媒体签订“广告合同”,换取媒体对企业客户的负面新闻少报道、不报道的效果,即所谓的“媒体维护”“有偿沉默”或“有偿不闻”。

  “实际上,我们成为了这些媒体收取‘保护费’的帮凶。”陶凯说。

  刘冬在供述中也谈到:“为防止我们报道企业的负面新闻,财经公关公司会物色即将上市的企业,以签订广告合同的方式提前‘拜山头’,主动让我们封口。”

  “财经公关公司的生存之道就是左右逢源。”办案民警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出于对负面新闻报道的担心,对其有所求;对于财经媒体来说,如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也可以扩大“广告客户”的来源。特别是媒体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意直接出面与企业签“广告合同”的情况下,财经公关公司就是极重要的牵线搭桥者。

  陶凯交代,财经公关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四种方式:一是与企业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客户交一笔媒体公关服务费,每年20万至50万元;二是为客户办酒会等活动收取的服务费;三是通过给媒体“拉广告”的方式赚取返点,一般是广告合同标的额的5%至10%;四是作为代理,赚取给媒体“拉广告”的差价。

  对于这个“差价”,陶凯做了进一步解释:“具体来说,如果我和客户谈下来的广告合同标的额是30万元,但我和媒体谈下来的是20万元,这样我就有10万元的差价。”

  “广告合同”的覆盖面之广更令人咋舌,基本囊括所有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连春晖交代,如果是拟上市企业,“广告合同”的有效期会持续到该企业上市;如果是上市企业,则需要每年都和媒体签订“广告合同”。

  初步审计显示,2009年以来,上海润言公司营业额达十数亿元,深圳鑫麒麟营业额达数亿元。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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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1世纪网涉严重经济犯罪 媒体 21世纪网 财经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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