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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4年09月16日 08:34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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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广东省政协协商座谈少数民族自治县金融服务

  本报讯 “前30年的金融改革主要在城市,已取得良好成效。后30年的金融改革主要在农村,就看大家怎么做。”在广东省政协9月4日举行的“少数民族自治县金融服务状况”对口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民宗委主任罗继东的发言掷地有声。当天,来自省财政厅、金融办、银监局、保监局、几大国有银行的负责人与委员相聚一堂,就推进少数民族自治县金融服务展开协商。

  今年4月至5月,广东省政协民宗委组织委员和专家对连南、连山和乳源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金融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其中有四个焦点问题在座谈会上引起关注。

  ■焦点一:金融机构数量少且类别单一

  广东省政协调研时发现:连南、连山和乳源三县金融发展滞后,金融机构的业务基本上是“老三篇”,即“存、贷、汇”,很少有适合民族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具有特色的融资工具和金融产品,以及个人消费信贷、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此外,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保险缺失也引起了大家的重视。调研组建议,可以和银行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共享资源,提高保险的深度和密度。除了开展商业保险之外,还可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三农”保费补贴等相关业务。

  针对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金融机构缺乏的问题,省金融办副主任黄志豪回应,省金融办将会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县域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开展送金融服务下乡、进村行动。同时,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积极培育地方金融生力军,增加县域“三农”的金融供给。

  ■焦点二: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主体融资难

  “少数民族地区感觉贷款很难,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没有担保物。”广东省政协委员、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副教授杨森平说。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微企业经营场所多为租赁,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难以向银行提供符合贷款条件的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调研组建议,在少数民族县率先开展扩大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的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其次,由政府牵头,组建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同时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对此,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王硕平大表赞同。他建议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工作,完善现行农业贷款担保体系,简化担保贷款手续、改进担保方式。可以考虑将政府现有的对农业的各种财政扶持资金整合起来,拿出一部分建立一个政策性的农业贷款信用担保基金。

  ■焦点三:民族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在协商会上,几大银行纷纷提出了同一个问题:民族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客观上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他们建议政府牵头推进信用村、信用镇、守信户等建设活动,由政府牵头在民族地区组建面向当地的担保机构,为当地各类主体向金融机构融资增强信用。

  调研组在报告中也指出了此问题,并建议政府部门要创造条件,牵头建立一个能对企业完税状况、守法状况、财物状况、产品质量状况和盈亏状况等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的企业及“三农”经济主体信用数据库。

  ■焦点四:政府的指导作用很关键

  “农村金融改革初期,没有政府的支持是干不成的。所以政府这只有形无形的手,在农村金融服务改革方面一定要发挥指导作用。”罗继东说。

  “省财政能否设立一个金融服务的专项基金,用于有关的奖励、税收的帮扶、贴息和补偿等。省政府也带个头,能否在这方面给予支持?”委员们呼吁。

  对此,省财政厅副巡视员何谢带表示,省财政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2013年至2014年,该专项资金分别支持连山17.8万元、连南18.6万元、乳源2.61万元。此外,省财政也已经设立了每年6000万元的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在政府层面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省金融办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据黄志豪介绍,9月起,广东将在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各选1-2个试点县,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而在试点县的选择上,少数民族自治县会优先考虑。

  (林仪 揭春雁 吕远球)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金融 服务 担保 政协 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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