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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情节严重者或将判刑五年以上

2014年10月28日 07:59 | 作者:关庆丰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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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宣扬恐怖主义图书 最高获刑三年

  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像视频资料,情节严重的可入刑。

  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惩治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说,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草案将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草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

  草案新增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

  草案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草案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像视频资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

  强迫他人穿恐怖主义服饰拟入刑

  现行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草案在此基础上新增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情节严重的,也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当前我国暴力恐怖活动有何新趋势?

  ●国际因素影响加大

  ●案件多发频发

  ●网上网下互动

  ● 国外反恐怖主义的立法形式有几种?

  ●制定新的专门法,全面规定反恐怖主义各方面工作,形成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

  主要国家: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克兰。

  ●集中修订原有法律,并汇集这些修订条款编纂形成反恐怖主义法。

  主要国家: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

  ●制定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即反恐怖主义法中既有全新的专门规定,也有对其他法律修订的条款。

  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此种形式。

  ● 其他国家是如何进行反恐怖主义立法的?

  【美国】

  1984年制定《禁止支持恐怖主义活动法》

  “9·11”事件后制定《捍卫与加强本土安全采取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举措的法案》

  2003年制定《国土安全法》

  2005年制定《爱国者法增补及再授权法》

  【英国】

  1974年制定《防止恐怖主义法》

  1978年制定《反恐怖斗争法》

  1982年制定《扣留人质法》

  1989年制定《反恐怖斗争法》

  2000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

  2001年制定《打击恐怖主义及犯罪和维护安全法》

  2005制定《预防恐怖主义法》

  【俄罗斯】

  1998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2006年作了全面修订,此后又根据反恐怖主义形势进行了5次修订。

  【德国】

  为适应反恐怖主义需要,加强反恐怖主义措施,对《联邦宪法保卫法》、《军事反间谍局法》、《联邦刑事局法》等21部法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集中修订,并汇集这些修订条款编纂形成《反国际恐怖主义法》。

  本版采写 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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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宣扬恐怖主义判刑五年以上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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