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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乘地铁将设时限 针对逃票等不正常通行

2014年10月29日 09:2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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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名代表提出公交调价新方案

  昨日下午2时30分,听证会准时开始,听证参加人共25人,旁听人员10人。听证参加人每人有两轮发言时间,整个听证会进行了三个半小时。

  结果显示,25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调整票价。在同意地铁票价调整的25位参加人中,有1人同意方案一,24人同意方案二。在同意公交价格调整的25位参加人中,有1人同意方案一,23人同意方案二,另有1人提出了新的方案。在25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22位参加人明确表态同意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其余3人没有提出其他意见。

  据了解,针对地面公交价格调整提出新方案的为市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他建议,取消公交价格调整方案二中的五折优惠,“打对折的结果和我们以前的全民月票没有区别。”郭继孚建议在方案二不打折的基础上,让公交的乘客和地铁乘客一样享受优惠待遇,即累计优惠。

  在所有听证参加人中,只有以专家学者身份参加听证会的王晓明同意地铁调价方案一。他认为,按照方案一,3公里以下乘客不受调价影响。近距离的乘客大多数是有便利的地铁出行条件,未来随着地铁新建的建设和运营,站点周边直接覆盖的居住人口和就业岗位会越来越多,从方便乘客的角度考虑,建议维持3公里以内乘车费2元。而超过30公里的远距出行从交通意义上讲是不够合理的,未来也会有新的运输方式。

  听证方案完善后将上报市政府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汇总分析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连同听证方案发布后通过邮箱、传真以及网上专栏收到的161条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听证方案,并将完善后的方案和听证会及相关意见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进行专题研究。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后15日内将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一并提交定价机关。

  我觉得目前方案在测算调价以后实际增加的出行成本时只计算了每月22个工作日的出行成本,没有测算8个休息日的出行成本。实际生活中,广大市民在休息日也有出行的需要,这一部分增加的成本是不是也可以在方案中一并考虑给予什么幅度的优惠?

  ——听证参加人陈小兵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公共交通调价听证会 北京地铁调价 地铁 北京 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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