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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的互利共赢(图)

——河南三级政协委员关于“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发言摘登

2014年12月18日 18:35 | 作者:张磊 靳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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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政协委员、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中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员王靖: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南阳市政协委员、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中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员王靖_副本

南阳市政协委员、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中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员王靖

 

  近几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势头强劲,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比较突出,资金投入不足,融资难严重制约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程度较低,经济实力薄弱。

  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还处在初级阶段,多数合作社资产主要是粮食、蔬菜、水果、禽兽等,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标准。而承包土地、经营场所、生产设备等,无法进行有效评估和抵押,难以按实际需求争取贷款。涉农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位,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国家政策性支农保险机构尚未建立,难以有效防范自然灾害等不可控风险。

  国家要加强涉农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口支持帮扶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新型农村金融的发展力度,推动设立村镇银行,着力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当前,要在强化财政支持的同时,可尝试财政“贴息”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的方式,解决贷款难题。

  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多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服务。建设农业信息平台,及时为农业经营提供信息服务,产前开展规划指导服务,产后跟进销售服务。要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相互联合,相互对接,推动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种形式的协同作用,实现互利共赢。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 人民政协报 河南记者站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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