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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汤维建: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

2015年03月04日 21:54 | 作者:孙金诚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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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孙金诚)目前,我国志愿服务法制保障存在不足,国家层面立法阙如,地方立法也不完善,“志愿服务立法只散见于某些地方人大立法、地方政府规章、甚至更低级别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亟待国家层面立法为志愿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为此,汤维建委员建议,应当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

 

  立法首先要明确立法的宗旨。汤维建表示,立法宗旨在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其次,要确定志愿服务的法律原则。汤维建认为,公益奉献、平等自愿、民主参与、活动效能、政府指导、诚信互助、社会责任、风险防范、权益保障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应在法律中得到体现。

 

  再次,要明确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汤维建指出,只有妥善解决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规划、协调、指导、监管、协同、合作、保障等管理体制、机制、方式和职能问题,才能引导志愿者进行规范的志愿服务。

 

  此外,汤维建指出,法律还要明确规范志愿服务的经费保障和风险防控。

 

  汤维建认为,只有构建起完整的法律体系,才能更有力地保障志愿者和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引导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正确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引导志愿者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两会 志愿服务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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