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全国两会>本网特稿 本网特稿

加快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立法 让儿童安全坐车

2015年03月09日 22:18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原标题:近三成12岁以下交通事故致死儿童因乘机动车 严卫星委员建议加快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立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讯(记者 李木元) “我是搞食品安全和营养研究的,不过今年我要提一个关于儿童乘坐机动车安全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说,《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状况研究报告》指出,2013年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26%是机动车乘员,建议加快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立法,让儿童安全坐车。

  据悉,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严卫星拿着一份材料对记者说,你看,这是公安部的数据:2013年12岁以下儿童道路交通死亡2300多例,伤害9200多例。

  然而,在我国对儿童约束系统的认知和使用状况令人担忧。在高收入国家,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使用率达到90%,“而在我国,2014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开展的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调查显示,39%的家庭拥有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但只有16%的家庭使用。”严卫星介绍。

  研究表明,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可以减少幼儿54%到80%的乘车事故死亡。国际上许多实践表明,立法是促进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的最有效路径。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立法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后其使用率上升了5%到35%,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了25%到57%。

  严卫星表示,国际上90个国家和地区均对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使用制定了国家级法律。而我国在国家层面至今没有立法。我国于2012年7月1日颁布《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生产国家标准,还出台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等国家标准,可以说制定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法律时机已成熟。

  严卫星建议借鉴地方立法的经验,比如已经实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就规定: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尽快启动立法,以确保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使用。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儿童 乘车安全 法规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