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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解“冤”

2015年03月12日 20:34 | 作者:解艳华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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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解艳华良)“我来开会之前,就赶紧就最近的官司问题召开了会议。以前我们几乎年年打官司,但是每打必输,按下葫芦起了瓢,旧‘仇’未消,新恨又来。”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胡刚在小组讨论会上无奈地说。

 

  胡刚说,作为国有资产的守护者,经常会被官司缠身。“本来以为按照法律程序能很快解决,但是对方经常不按“常理出牌”,“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都会找出一堆关系来,最后法律则被搁置一边,人情成了主要的解决方法。

 

  “高校打官司成了常态,作为管理者,我们经常感到精疲力尽。”对于胡刚的感触,全国政协委员方精云深有同感。

 

  “一方面是我们还没有有效实施依法治国,另一方面是高校培养了那么多法律专业人才,为何一到自己就‘灯下黑’,这也说明我们高校还缺乏法制思维。这也给我们高校提出了一个课题,就是一定要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我所用。”李卫红委员有感而发。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社会,人人都要学法、守法,学校也不能例外。”胡凌云委员回应说。

 

  “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保障就是普法教育,建设法治社会不仅仅是法院的事情,而且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事情。因此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我们国家走向法治社会,高校肩负重要责任。”朱和平委员的发言得到大家一致认同。

 

编辑:薛鑫

关键词:国有资产的守护者 法律程序 高校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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