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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可否改为“依法惩治”?

2015年03月12日 20:34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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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赵莹莹)12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阿拉泰在发言时提出,国家对于呼格吉勒图案件的主动认错,是对老百姓发出了一个信号: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正在非常坚定地迈进,决心很大,错了就要改。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和我住在一个小区,这些年来,他们一家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生活。”阿拉泰委员说,呼格吉勒图的案件本来需要一些时间取证,但在当时“从重”、“从严”、“从快”的严打大环境下,造成了执法不公,以致酿成悲剧,“在一种特定的‘气候’下,容易造成法律的不平等,希望我们国家在法制化进程中,不再出现类似‘严打’这样的事情。”

 

  对于“两高”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严惩”、“严打”、“严厉”,冯远委员建议将其改为“依法惩治”。在他看来,如此表述更为精准,对于一个立法在不断完善的国家来说是适宜的。

 

  “两高报告年年有,大字儿差不多。2014年纠正的重大错案,有12起。”刘兰芳委员表示,冤假错案能够给予澄清,听着既高兴又痛心。鲜活的生命逝去了、幸福的家庭崩塌了,这是无论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的。“‘两高’执法人员一定要素质高、业务精、有公心,真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多出点‘包拯’、‘寇准’、‘宋慈’这样的清官。”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呼格吉勒图案件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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