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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九三学社中央:让建筑垃圾成为“城市资源”

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减排、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扶持机制

2015年07月24日 10: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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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张震宇: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在很多发达国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经高达95%,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率尚不足5%。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国城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张震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着手进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为实现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张震宇建议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立法工作。在法律层面上,限制堆放、填埋具有再生价值的建筑废弃物,明确规定建筑废弃物必须要资源化利用,并规定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必须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纳入循环经济的管理范畴。建立规范科学的建筑废弃物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监测体系,建立建筑废弃物申报批准制度、产出限量制度等。

  对建筑废弃物清运和处理实行特许经营。政府应积极探索建立一个良性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废弃物变为一种新资源,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理的市场化、产业化,并将其打造成一个新兴的产业。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凡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的产品,政府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通过拨款、低息或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

  通过科学管理减少建筑废弃物的形成。要求产生建筑废弃物的施工单位在现场按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分类,把现场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就地消化,把不可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一个涉及生产、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其中更是牵扯到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的环节权责分明、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废弃物处理链,真正实现对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九三学社中央 建筑垃圾 城市资源 新型城镇化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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