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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9月18日 14:5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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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经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经纬:

积极发挥华侨华人及其社团作用

企业走出去要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独特作用。首先海外华侨华人熟悉所在国社会、法律、文化环境和风土人情,且对祖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较熟悉,是桥梁和纽带。其次,海外华侨华人特别是华商具有雄厚经济科技实力,在生产营销网络、政商界人脉以及互通中外等方面有独特优势。与有实力的海外华商开展协商合作,帮助国内企业把握投资方向,能更加顺利进入当地市场。为此,建议:

一、 加强对海外进行合作的国内工商界、商协会的重点领导和扶持,赋予其更大职能空间。提升其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合作对接能力,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二、 引导组织国内工商界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加强合作,让民间合作为政府合作经营创造良好氛围。

三、 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走出去融资难的问题。国家应出台政策,允许有条件到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企业海外投资债券。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荫环:

建设海外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

建设海外产业园是企业“走出去”的有效路径和重要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尚没有形成集群效应。因此,发挥我国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设海外产业园区意义重大。为此,建议:

一、 建立统一的协调与管理机制。政府应把建设海外产业园区纳入“一带一路”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为建设海外产业园区和发展园内企业提供信誉和保证。同时,成立跨部门的“一带一路”产业合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产业合作与海外产业园区的规划与建设。

二、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应积极支持海外产业园区建设,为园区提供长期低息的资金支持;各家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信贷便利,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国家要大力支持“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和债券,进一步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 推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在对外经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备案便利化,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海关、商检、边防等相关部门与相邻国家口岸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提高海外产业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运营效率。

四、 强化人才培养和风险防控。通过政府推动,搭建高校、科学院所、培训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人才。同时,整合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构建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云南省委主委杨鸿生:

政府应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服务能力

围绕企业走出去提五点建议:

一、 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重的新阶段。应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大鼓励支持企业利用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走出国门。

二、 要利用多双边高层交往和对话磋商机制,定期研究发布全球经济发展政策信息,国别经济发展情况和金融机构国别风险报告。进一步扩大商签国家范围。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精准的专业咨询、行业支持和务实服务。

三、 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确立企业对外投资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政府重点加强事后对在外企业规范、诚实、环境资源友好型监管和服务。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异地投资、跨境并购、联合投资、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发债按投资规模给予相应激励。

四、 充分考虑到“一带一路”的南亚战略和云南、广西、东南亚、南亚国家区位优势,支持亚投行、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以及国开行设立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优惠贷款,并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蒙中印缅经济走廊、北部湾经济区的市场体系,来推动云南、广西等与周边国家建立交通、托运等互联互通。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企业 走出去 政策 服务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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