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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副会长龙新民:

非遗项目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2015年11月23日 09:4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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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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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极广,这么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全部传承和保护,难度非常大。因此,建议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第一类是国家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国家文化、文物管理部门认定,包括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各民族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项目等,这是必须传承和弘扬的项目。建议对国家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大扶持力度,特别要在减免税收、开拓市场、培养和扶持传承人上下功夫。


第二类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省级政府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具体政策由省级部门研究制定。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非遗项目传承人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个别条件好一些的省市每人每年可补贴2万元。对这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当传承好、保护好。


第三类是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一部分数量很大,地方也有保护和发展非遗项目的积极性。建议尊重市、县级地方政府意见,由他们来研究和确定具体政策和办法。地方政府认为市、县需要传承、保护的项目,又有条件给予保护的,可以传承一批、保护一批、发展一批。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则应允许其自由发展,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和传承人按市场规律去运作。政府可以完全放开,不征收税费,不设限设卡,不需要申报审批。一些属于地方民俗风情的,不一定要上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来对待,非遗新的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规划,使其有更好发展。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龙新民 非遗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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