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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应更明确

2015年12月28日 11:30 |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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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谢文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3日下午分组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与会人员审议的焦点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认为草案对捐赠人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提得不够。 

吕薇委员表示,税收对捐赠而言是一项很重要的激励政策,法律应该规定得更明确些,比如说明是税基的抵扣还是降低税率,是减税还是免税?尽管在法律中不一定规定得这么细,但是可以在附则中说明税收细则由税务部门制定。如果规定太笼统,将很难执行。 

辜胜阻委员建议此次修改应体现与税法的对接,要落实税收政策的精神。李连宁委员说,并不要明确税收优惠的幅度或者具体的减免税率,而是要明确到税种。 

针对匿名捐赠是否要开具票据的问题,吴晓灵委员认为,事关腐败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草案规定,如果捐赠了,可以开具捐赠票据,如果是匿名的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吴晓灵委员担心,如果单纯靠慈善组织自己做好记录,容易产生漏记的情况,没有第三方的记录或者监督,不利于防止腐败,她建议即便对匿名捐赠者也要开具捐赠发票,只是不写名字,无名的捐赠票据由慈善组织保管,至少能够清楚收到多少捐款。这样有利于堵住匿名捐赠人捐赠的资金被贪污挪用的可能性。 

据悉,慈善法草案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 辜胜阻 慈善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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