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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协提案办理落实问责制

2015年12月31日 09:52 | 作者:欧雅琴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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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12月30日下午,政协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商讨政协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在2016年1月中下旬召开,并拟定了会议议程。

市政协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届中选举等五项议程。根据会议日程,2016年政协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定于2016年1月中下旬开幕。

30日的政协常委会还审议了各专门委员会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以及2016年的工作要点。记者了解到,提案委员会在2016年将健全提案线索征集机制,探索提案选题会、招标会等形式,引导委员找准建言献策的着力点,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出提案。此外,还将推动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交提案,增加集体提案比重。

据介绍,提案委员会为了让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到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及时了解提案办理进程,将完善提案答复反馈机制,重视委员反馈意见,对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办理,要落实问责制,限期重新办理。对列入计划解决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提案,将通过提案办理“回头看”等活动,探寻解决途径。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东莞市政协 东莞市政协提案 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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