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
最高法座谈会上,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提了哪些建议?
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司法裁判与司法执行同等重要
对人民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顶层设计和地方试点同等重要。顶层设计的方案要和司法一线沟通,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的要针对问题所在要提出切合实际的改革建议。
第二,法官责任与职业保障同等重要。在制定法官责任清单的同时,应当建立豁免条件清单,以有效确定法官担责的界限和边界。法官担责应当具有严格的程序,这既是对法官职业的保障,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维护。
第三,司法裁判与司法执行同等重要。推动立法,修改现行的执行制度,取消申请执行改为移送执行。对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院直接限制其高消费,主动将其纳入执行名单加以惩戒公示,有利于加大执行的威慑力。
第四,做好工作与沟通、解释同等重要。要对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也要向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做充分的信息公布、说明、解读工作,避免以讹传讹,对司法体制改革形成误解、误读,产生不必要的阻力。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
完善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亮点之一,对于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有不足。为此建议:
一是妥善推进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研究对铁路法院进行整建制的改造,进一步理顺铁路法院的机构设置,盘活资源,充实审判力量。
二是在明确案件管辖范围时,坚持突出实效和司法便民的原则,尽可能集中力量审理跨行政区域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重大食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
三是在法院管理上突出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
四是理顺法院系统推行的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模式与案件集中管辖之间的关系。
五是建立企业破产专业审判队伍和破产管理人基金,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
进一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
对人民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机制、参审机制和考核机制,协调统一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探索人民陪审员的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改革,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公正。
第三,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发展。
第四,进一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明确人民法院作为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裁判人地位,进一步整合并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及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为主导的人民调解与诉讼对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仲裁机构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改变现有分散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根据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实际要求,修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印红: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全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公正司法。 建议:一是科学完善错案认定标准。不仅要完善关注度高的刑事错案的认定标准,而且应尽快明确民事错案的具体标准。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规定。首先,不仅要根据新刑诉法尽快完善刑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且要着力健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次,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标准应严格统一,排除的程序则应与不同司法部门的履职程序相适应;第三,强化通过科学手段“排非”;第四,既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又防止“排非”泛化。三是认真研究证人不出庭问题。民诉法、刑诉法修改后,鉴定人不出庭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证人不出庭现象比较突出。希望最高法结合司法实践认真研究,提出好的立法建议。四是进一步加强量刑规范化。如附加刑适用、缓刑适用等方面的适用规范。
台盟中央副主席杨健:
以法治的善意诠释两岸一家亲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着眼两岸经贸交流、文化交往的法律需求,积极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法律文件,将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融入到涉台司法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打开了两岸民众心灵契合的又一扇窗户,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建议进一步完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涉台法律法规,以法治的善意诠释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在最高法的支持下,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为龙头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在保障台胞权益,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两岸双向互动的日益频繁,两岸民众之间企业之间需要法律规范和调整的行为关系不断增多。为此,台盟中央围绕《投资保护法》的修订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建议各级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最高法座谈会 民主党派 司法 建议 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