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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文化消费能有多大市场?

2016年03月03日 16:33 | 作者:刘坤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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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费渐成习惯 收入日趋多元


【案例】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的年轻白领周先生是移动阅读的忠实粉丝,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就餐期间以及晚上睡觉前,他经常会打开手机上的客户端来阅读他喜爱的小说,“遇到喜欢的小说,我会充值购买VIP章节的阅读服务”。他表示,因偏爱用手机阅读,自己平时阅读纸质书籍的时间很少。


一本书、一部电影,无须走进书店和影院,只需一部小小的手机就能完成对它的消费和观看。事实上,目前我国手机网络文学与手机网络游戏均以用户付费为主要收入来源,并已形成一条日趋成熟的产业链,实现了文学、游戏、动漫、影视等娱乐产业的交叉融合,不断在原有内容上创造更多价值。


而对于手机网络视频来说,广告营收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并成为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核心动力。“近年来,我国手机网络视频用户基数稳步增长,尽管广告仍然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未来付费模式将会快速增长。”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结指出。


《2015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手机视频用户规模在过去的3年内保持增长趋势,76.7%的视频用户选择用手机观看网络视频,手机已经成为网络视频的第一终端。该报告认为,随着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盗版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影视市场日趋繁荣,IP持续走热……诸多因素会共同促进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推动付费模式走向成熟。


以往,手机网络音乐用户长期以来形成了免费使用的习惯,使付费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推进。近年来,让用户根据音质分级付费逐渐成为业内企业较为认可的模式,用户付费开始成为一种行业趋势。“付费听音乐将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大势所趋,而手机网络将其变成了一种可能。而且付费模式也将逐渐细化,听一首完整的歌还是只听几句歌词,其付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目前移动端文化消费的收入模式总体架构已经成形,正处在不断完善之中。”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手机网络游戏、手机网络文学都已通过会员制实现了收费,超越了原来纯粹靠广告收入的模式。手机网络视频除了付费收入和广告收入之外,还在内容制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他建议,未来要重视改编权、会员制、广告等模式,进一步实现收入结构多元化,同时降低规模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指出,移动端文化消费的多元化收入模式正在逐步形成,对于广告模式、会员付费模式等都已进行了有效探索,但未来移动端文化消费的收入模式应该更多地依靠会员付费模式,而非广告模式,因为手机等移动端的指向性和对应性优势更为突出。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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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掌上文化消费 移动互联网+ 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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