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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军委员:让群众成为社区的“主人翁”

2016年03月10日 14:41 | 作者:刘洋 杨荧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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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刘洋 实习生 杨荧)“政府民生投入越来越多,群众满意度却越来越低;政府管理越来越精细,群众幸福感却越来越弱;居民收入越来越高,社会和谐度却越来越差。”这是当前许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中最直接的感受和困惑,全国政协委员朱建军对此感慨颇多。

“由于社区民主协商作用发挥不到位,群众在分享政府改革的红利中没有主人翁的感受和地位。”采访时他告诉记者,造成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社区和居民的责权边界不明,我国大部分地区社区事务不是由居民自治组织通过自主协商解决,而是政府包办代替了群众自治。

他说,近年来,我国许多省市在推行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先后开始了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但总体而言,目前大部分省市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他表示,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大部分省市行政机构对社区干预过多,社区行政化色彩浓厚,过多的行政事务使得民主协商事务不明晰。并且参与协商主体的人群有限,协商的质量也不高。还有社区民主协商议事过程不够规范、社区民主协商法规不完善,随意性较大,难以发挥支撑作用。

“按照社区自治的原则,还社区自治的‘本来面目’。”针对如何推进社区民主协商, 释放社区居民自治活力,他建议,国家要根据发展需要,制定社区民主协商的法规,完善关于社区事务民主协商的相关议事规则,使协商过程更加严谨有序。同时,制定协商清单,让社区协商事务变得更清晰;完善组织制度,推进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培育协商氛围,引导居民共同自治的民主协商意识。

“城乡社区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只有大力推进社区民主协商,才能提升我国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实现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主人翁的感受和地位。”朱建军说。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朱建军委员 群众 社区自治 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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