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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尽快让家庭教育法填补法律空白

2016年03月13日 22:24 | 作者:戴先任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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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家庭教育专家认为,家庭教育立法首先必须要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消息一出,引发民众广泛关注。

中国传统观念里讲究“法不入家门”,在封建社会,相对于国法,还有相对独立并具很强权威性的家法,在一些大家族里,更是公然对违犯“家法”者动用私刑,极端做法甚至还会将违犯者处死,而这也为封建统治者所认同与默许。现在是新时代,中国已进入法治社会,“家法”的概念早已被扔进历史垃圾堆,但“家法”思维的残留仍然对社会有着一定影响。国内有城市曾有调查显示,有超六成的家长不认为打孩子属于家暴。正是这些家长认为打子女是私事,是在执行“家法”的缘故;也基于同一原因,法律与社会也不习惯于干预“家事”,所以至今尚未有就家庭教育立法,社会组织也容易对家庭暴力与家庭教育不力等现象采取容忍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一些家庭教育问题严重化、尖锐化,比如家长对孩子的疏忽与施行家暴。

正如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和建花介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或成立‘家庭问题委员会’等形式,建立了完备的家庭教育体系,如果父母被指控对孩子‘严重忽视’,则等同于虐待罪将受严惩。”西方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早已经延伸到了家庭这一重要环节,取得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和示范效应。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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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 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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