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全国政协委员磨长英:在贫困地区实施民间投资差异化政策

2016年03月18日 13:58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提出了“五个一批工程”。但是,当前发挥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不够具体,民间投资脱贫事业不多。”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表示。


磨长英

磨长英


组织民企参与精准扶贫是工商联的重点工作之一,磨长英对民间资本扶贫存在的突出问题颇有体会。她说,引导民间资本到贫困山区投资产业政策还不够活,贫困山区生产发展效益低下,民营企业投资生产少,因此以捐赠方式参与到扶贫的多;政府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脱贫工作不规范,对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没有具体指导意见和规范措施,民营企业无法根据自己特长发展合适的扶贫产业,投资相关基础设施。


她认为,要实施差别化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投资贫困山区产业。


“我国贫困人口多数在农村,特别是大石山区和边境地区的贫困发生率最高,造成贫富分化和城乡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现代化远落后于工业现代化,而贫困山区、边境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成本远高于平原地区。因此,建议结合供给侧改革,在贫困山区实施差别化产业发展政策,切实通过降低贫困地区生产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投资产业,激活发展内生动力。”磨长英表示。


她建议说,一是加大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通过生态补偿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以及现代服务业,形成产业发展良性循环。二是在土地、水电等资源使用上实施差别化政策。三是用工政策上给予扶持。对进入贫困地区投资,使用当地贫困群众为员工的,国家继续按原来标准给予群众社会保障、住房搬迁补助,减轻企业缴纳员工社保、保障性住房、用工培训等费用负担;以解决就业为主,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四是税收政策给予扶持,对投资贫困山区、边境地区,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就业问题的产业项目,应给予减免,以降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成本。


此外,她表示,还要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边境地区发展产业。(吴志红)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磨长英 贫困地区 民间投资 民营企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