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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禁摩限电:电动三轮车属非法生产不能上路

2016年04月06日 09:01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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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会上,深圳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行业协会负责人也强调了这一诉求,而圆通快递CEO相峰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呼声。

“通过这一次对电动车‘禁摩限电’整治,在快递业转型升级中间,特别在运输方式、运输工具方面,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打造成深圳的一个样本。”徐炜称。

“禁摩限电”成为道路资源管理治理的一项现实课题,“我们只能够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采取不同模式来分别提供给各类的使用者。”徐炜呼吁城市管理者用智慧共同解决这一难题。


深圳回应禁摩限电2

深圳回应禁摩限电


■交警澄清

1. “禁摩限电”针对非法从事拉客、违法违规驾驶机动三轮车上路

查扣快递业备案电动自行车占比0.16%

根据深圳“禁摩限电”整治行动要求,快递业、送水、送气等行业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属于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交管部门解释,电动三轮车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无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驶。

在此轮整治行动中,深圳全市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目前据深圳交警不完全的统计,各交警大队查扣的快递行业备案电动自行车共计29辆,占查处总数的0.16%。整治行动并非针对快递业。这部分车辆被查扣的原因均为涉及相应道路交通违法(如进入机动车道、逆行等);共查扣快递行业的电动三轮车33辆,这部分电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的电动三轮车。


2. “禁摩限电”有无法律依据

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深圳交警的法定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出台限行、禁行措施;二是对违规载人载物、违反禁行限行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上路等,扣留车辆、处罚违法行为人等;三是对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标志,准许其上路行驶;四是除交警外,必要时,深圳市公安局可以组织其所属部门参与执法。

编辑:杨岚

关键词:深圳回应禁摩限电 深圳 禁摩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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