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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家违规金融机构进行摘牌

山东平原县采纳政协建议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2016年04月19日 14:06 | 作者:郭平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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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平原4月19日电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金融办等多家单位联合行动,开展现场整治活动,对12家违规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和平台进行摘牌停业规范。

近年来,平原县民营经济日益壮大,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越来越大,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也应运而生。围绕建设优良营商环境,平原县政协于去年12月初起,利用2个月时间深入调研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企业“融资难”这一共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打击非法集资规范金融秩序的建议》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建议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创新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工具、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有效激活民间资本。同时,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吸取各地非法集资教训,重拳打击非法集资,加强监管,强力整顿金融秩序。

3月9日,县委书记马善军对报告作出批示,“平原县政协的建议有情况、有分析,请县政府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治预案。县、乡和相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案件查处、清偿兑付和维稳善后等工作,防止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随后,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规范金融秩序专项行动,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重、依法规范、严厉打击”原则,采取查账、座谈等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规范整顿,引导其健康发展。(郭平波)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平原县 政协建议 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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