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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全文

2016年05月19日 14:06 | 作者:周福志 |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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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聚焦精准。参政议政工作要抓住执政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参政议政重点领域和界别特色,真正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扩大同一选题的广度和深度,使建议更加全面、更有参考价值。

(三)注重联合调研。结合参政议政重点领域,加强民革中央与省级组织的上下联动。加强与中共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方面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特别是建立与对口政府部门日常联络沟通和联合调研长效机制,及时沟通参政议政重要课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

(四)注重集聚智慧。加强与民革党外专家、智库、科研机构和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不定期召开联系会、咨询会、决策会等形式,与民革党外专家学者、科研院所沟通相关情况,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交流研究课题,提高参政议政工作成果的“含金量”。

(五)注重考核激励。建立各级组织参政议政量化考核、动态排名和激励保障的办法,有效调动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 工作制度

近年来,参政议政工作逐渐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应予以坚持并发展。

(一)书面报告制度。民革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期间,中央常委会书面报告参政议政工作。

(二)会议联系制度。民革中央定期召开全国参政议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局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专委会会议、局部地区片会、表彰会、成果交流会、座谈会等。

(三)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参政议政成果的出台和参与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工作,应贯彻“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方针,原则上要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

(四)支持各级组织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制度。民革中央向地方组织交课题、提要求、要成果,对地方参政议政优秀课题,民革中央给予重点支持。汇集、宣传参政议政工作成果,促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和落实。

(五)常委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和信息直报点、特约信息员制度。每位民革中央常委每年至少报送两篇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情况将书面向全会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调整信息直报点、特约信息员。

(六)工作培训制度。与组织部门联动,加强省市主委领导班子“四个能力”培训,将提高参政议政和参与协商能力培训纳入后备干部培训内容。邀请民革党内外领导、专家和参政议政工作先进省市代表参与培训的组织实施。利用各项工作会议、成果交流会,创造条件和机会,以会代训,加强省级组织和信息直报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针对专项工作,不定期举办培训班。

(七)工作评优制度。根据各级组织、各专委会和个人在参政议政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建立参政议政量化考核激励机制。针对各级组织间联动参政议政课题实行量化考核,通过综合参政议政活动情况、报送成果数量和质量、转化应用实效等指标,对各级组织进行按效计分、按分考核,网上排名,不定期评选表彰民革参政议政工作优秀组织和个人。

(八)用好“民革e家”。依托“民革e家”组织引导各级组织参政议政课题资源、智力资源优化配置。各级组织要利用好“民革e家”平台,为参政议政工作集聚全党智慧,提供定量分析支撑。

民革各级组织特别是省级组织主委班子要率先垂范,谋划参政议政选题、带队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增强参与协商能力,提高参政议政工作水平。民革中央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为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参加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等工作提供保障。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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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革中央 一号文件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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