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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政协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有良方

委员称职否 打分来评价

2016年05月25日 14:54 | 作者:梁其兴 |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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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才算是一个称职的政协委员?委员履职不积极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贺州市政协有了解决良方。市政协先后出台了《委员管理办法》和《委员履职评价办法》,通过打分来对委员进行综合评价。

“无故缺席政协会议每次扣2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1分;提交政协提案20分,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活动20分……”这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贺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中列举的部分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工作,对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今年4月,贺州市政协出台了《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希望通过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引导委员自觉遵守法律和政协章程,激励和引导广大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在政协平台上发挥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具体从委员参加市政协会议及有关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委员参加市政协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和县区活动组组织的视察、考察、调研、协商、学习培训、联谊交往、参会发言、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由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和县区活动组登记,每季度上报市政协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按百分制实行年度评价,委员履职评价结果作为委员奖惩以及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对履职成绩突出的委员进行表彰,对不履职的委员提醒、告诫,甚至劝退、撤销委员资格。

为了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早在2012年6月,贺州市政协就出台了《委员管理办法》,要求委员必须按时参加市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做到参政必参会、协商出实招、监督献诤言,每年参加一次以上调研、视察和考察,提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必须按程序请假,既不请假又不到位的、或请假未获批准亦不到位的视为无故缺席。市政协对委员履行职能情况建立档案,委员每年年底填写履职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年来出席会议、参与活动及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情况,由市政协核实进行汇总后,将委员履职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全体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通报。对履职成绩突出的委员进行表彰,对不履行职能的委员,由市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进行提醒,市政协副主席或秘书长约见谈话,予以告诫。

近年来,贺州市政协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不断加强委员联络服务,制定了市政协领导联系界别、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工作制度,建立委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发应用提案管理系统和委员履职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了对委员履职的服务和管理。通过组织委员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参加界别活动,邀请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工作情况,帮助委员学习政策、提升能力、知情明政,收到了良好效果。2015年,90%以上的委员参与撰写提案、参加政协会议以及政协开展的各种活动,委员在各行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做好政协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委员,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贺州市政协主席陆海平表示,贺州市政协取得的每一项成果、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委员的积极参与、智慧和力量的投入。实践证明,只要把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就能汇聚起助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不断发出政协好声音、谱写政协事业新篇章。            

编辑:薛鑫

关键词:贺州市政协 委员履职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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