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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央企345家“僵尸企业”标准是什么?

2016年05月31日 09:13 | 作者:李锦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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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供给侧改革主体,目前央企层面的供给侧改革三个突破点是减少层级和减少法人单位、压减产能、降本增效。压减产能的标志是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这是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迈开的重要一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央企“瘦身健体”。随后,5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详解了央企瘦身方略,即“瘦臃肿之身”、“瘦低效之身”、“瘦累赘之身”、“瘦超负之身”。国资委初步考虑用三年时间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但是,对于哪些企业属于“僵尸企业”的范畴官方尚无明确定义。

“僵尸企业”,源于法院对名存实亡企业的说法。如今的“僵尸企业”有了更丰富的内涵。从学术上看,是由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主要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是由于获得放贷者或者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尽管是外来词,但对于中国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的生存状况的描述比较形象,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只知伸手向政府要钱,要资源,养活一批人,却没有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还有一些只通过银行的借贷活下去,由于经营状况恶化,利润下滑,不断的借新债还旧债,银行也不敢轻易的“断供”,因为让这些企业继续存活,债务看起来还是有希望清偿,一旦它们倒闭,债务就会变成银行的呆坏账,而地方政府也要面临企业职工失业安置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谁也不愿意捅破这个泡沫,反而给予了更多的资金以及政策支持。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所谓“企业”有两大基本特征,一个是盈利,一个是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目前各界对“僵尸企业”还没有达到一致的认定标准。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企业形式还存在,却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形似“僵尸”,靠吸食国家的财政血液而生存。其本身“吸血”具有长期性和依赖性,企业早已名存实亡。对于“僵尸企业”的认定和划分各方存在认识偏差。究竟国内有多少“僵尸企业”,怎么认定“僵尸企业”还是一个问题。有一种是产能过剩,生产的东西没有人要,大量的“僵尸企业”是这种。对于像煤矿资源已经枯竭的企业,并不是“僵尸企业”,并不是所有亏损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也并不是去产能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笔者是这样定论的:“僵尸企业”是指经济亏损且长期扭亏无望,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维持生存,且难以顺利从产业内退出的濒临死亡的企业。目前,我国在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僵尸企业”比较集中。企业规模大、附加值低、产能严重过剩、靠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维持,是“僵尸企业”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国资委明确了“僵尸企业”的特征,而且基本掌握确认了哪些企业属于“僵尸企业”的范围,明确了对象后,有助于有的放矢,加快清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制定好方案是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现在,“僵尸企业”基础数据测算要准确,做好“分类”和“排队”,让“僵尸企业”也心服口服。而把实际情况摸准摸透,化解过剩产能也需要做好“分类”和“排队”工作,分类确定轻重,排队确定缓急。现在,国资委已经明确“僵尸企业”标准与数量,是很重要的一步。

(作者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李锦 国有企业 供给侧改革 僵尸企业 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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