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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目标 强力补短

全国政协“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实效”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述评之一

2016年06月27日 09:13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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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数据库只是实现精准识别的第一步,谈及这个问题,刘慕仁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检验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指标体系和操作办法,明确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脱贫则出,返贫则进,进出有据。还要进一步完善扶贫监测统计机制,明确精准脱贫的具体标准和认定办法。兰云升常委则认为,要加强对扶贫数据的精准监管,防止把扶贫脱贫弄成“数据游戏”。

会上,李成玉常委也表示要对贫困人口实行大数据动态管理。今年4月中旬,李成玉曾跟随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赴宁夏、贵州两省(区),就全面推进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进行专题调研,他们发现,各地在精准扶贫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但有急躁倾向和赶进度苗头。为此,李成玉建议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继续扎实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而且,脱贫攻坚目标确定后,时间要服从质量,杜绝“数字脱贫”。

提高精准扶贫实效

实效是检验扶贫脱贫的标尺。习近平同志曾经强调,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作为一件实事摆在那里,哪怕一次改造量少点,但做一件是一件。在与会常委和委员们看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这不仅要做到精准识别,更要在精准施策、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精准扶贫面对的是‘隐蔽部’、‘渗水区’和‘荒沙地’,要看得更准,谋得更细,帮得更实。”在王树理委员看来,工作方式应该更有针对性,该“给氧”的“给氧”,该“补钙”的“补钙”,这样才能取得实效。

扶贫需要资金支持,而要扶得更实,资金使用必须更有效率。会上,梁华委员建议完善资金支持体系,“要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并使扶贫项目的补助标准与本地物价水平相挂钩,为贫困地区的减贫脱贫工作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政府要发挥强有力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对此,谢克昌常委建议组建区域性的扶贫项目融资平台,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

刘继贤常委认为,要让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就要进行项目化管理,因为“没有项目的规划只能算是一般政策宣言”。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实施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各地也根据本地情况确定了一些项目,刘继贤建议加强规划计划与工程、项目的协调,避免“两张皮”,同时强化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联合审议,确保项目扎实有效。

在叶明委员看来,乡(镇)、村是让扶贫举措落到实处最重要的载体。为此,他建议强化各乡(镇)、村的脱贫工作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进村入户,分步做好调查建档分析、一户一策制定、具体工作落实、脱贫成效跟踪等工作,防止脱贫工作上热下不热,形成上下同欲。

扶贫脱贫措施有没有发挥实效,还需要有真正到位的监管。姜建初常委认为,当前扶贫领域存在一定的职务犯罪问题,导致扶贫资金无法真正惠及贫困群众。他建议加强纪检、财政、审计、扶贫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体系,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实处。杜宇新委员则建议依法制定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为考核扶贫效果和实现精准退出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补足扶贫工作在评估方面的短板,坚决防止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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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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