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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涛:民办高校接班潮需考虑的重重问题

2016年08月10日 09:48 | 作者:王一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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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高校创办者往往是退休的高校教师、高校领导或政府领导,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年龄普遍偏大。笔者曾搜集了我国212所民办高校创办者的年龄信息,创办者中年龄最高的98岁,平均年龄58.9岁,70岁以上的占14.6%,60岁以上者占32.1%。可以看出,我国已经进入民办高校领导权代际更替的高潮期。

创办者退休后谁来接班是影响我国民办高校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民办高校创办者选择接班人的规则和程序是否科学合理,选择出来的接班者能否维持并提升学校,这不仅关乎民办高校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是一个关涉到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目前民办高校创办者采用两种方式选择接班人:家族化的、非家族化的。与校长接班人相比,董事长接班人的选择仍存在明显的家族传承趋势。截止到2014年9月,我国有10所民办高校的创办者去世,其中至少有5所民办高校创办者的(孙)子女已经接了班,接班人担任学校董事长或校长职务,在学校中拥有最大的决策权。创办者年龄为70岁及以上的民办高校有31所(不包括已去世者),其中至少有8所民办高校的创办者正在培养子女接班,比例为26.7%。创办者年龄在70岁以下的民办高校,很多也在积极培养子女参与学校的管理。

问题一:子女接班有何利弊?

在“家文化”浓厚的社会心理背景下,子女接班对创办者和接班者都是极大的激励。允许子女接班可以让创办者从更长的时间跨度来考虑学校发展战略,并且可以激励创办者投入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时间和精力。而接班的子女深知学校凝聚着父辈的心血,当他们掌握学校领导权以后,会以极大的热情和责任心投身于学校建设中。

不过,子女接班也可能对民办高校产生负面影响。若从家族内部选择接班者,最大的挑战是接班者可能不具备管理大学的兴趣或能力。从概率上讲,一所民办高校若从更大的范围而不只是从创办者家族内部挑选接班者,将会选出更优秀的接班人。我国南方曾有一所民办高校,本来发展水平非常高,创办者去世之后,其子女缺乏管理大学的经验,违背教育规律,过于追求经济回报,导致学校在短期内由盛至衰,学校面临较大的办学风险。

问题二:创办者如何交班?

民办高校若要成为百年名校,创办者必须高度关注接班人培养问题,将其作为民办高校的战略工程来对待。

首先,及早确立交班计划。人的生命周期规律不可违抗,创办者必须尽早制定民办高校的传承计划,并将培养接班人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传承计划应该包括继承人的选择和培训、制定传承后民办高校的发展愿景以及明确创始人离任后的角色等基本要素。在这个时期,创办者要逐步退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用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选择、考察和锻炼接班者并向其适当放权。根据企业的经验,若创办者在60岁时尚未制定完善的交班计划,那么学校就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创办者的子女若不愿意或者不能够接班,举办者必须抱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从保证学校基业长青的角度,从家族外部遴选合适的掌舵者。

其次,加强对接班者的教育、培养和锻炼。领导权的代际传承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化过程。创办者可以将职位传给子女,但子女能否在领导职位上坐稳、坐久则终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能力。一个合格的接班者往往需要父辈有意识地进行10至20年的培养。除了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研究能力之外,大学领导者需要具备的管理素质还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筹集和分配资金的能力、演讲能力等,这些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历练和提高。创办者可早日将部分权力让渡给接班者,让他们在实际的决策中不断积累管理经验。一些家族企业采用“带三年、帮三年、看三年”的交班策略,值得民办高校创办者学习和借鉴。

第三,建立一支年轻化的管理辅佐团队。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际是民办高校最为脆弱的时期。为了减小领导更迭对民办高校造成的冲击,创办者需要尽早培养一支年轻化、忠于学校发展、具备较高管理水平的辅佐团队,这支队伍能够为未来的接班者出谋划策,帮助学校实现平稳过渡。缺少一支有力的辅佐团体,接班者可能会失去可以依靠的力量而变得孤立无援。我国一些民办高校的创办者大权独握,不注重管理队伍建设,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不合理,这样的管理队伍难以对民办高校的交接班起到辅佐作用。

问题三:接班者如何接班?

接班不仅仅是财富、资产和管理权的传承,更是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的担当。顺利接班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带领学校创造更大的辉煌则是更伟大更艰苦的任务。

接班者除了要继承并发扬创办者高尚的办学境界和无私的办学动机,还要继承创办者的办学理念,弘扬大学文化。办学理念和大学文化是能够为民办高校带来竞争优势的独特资源,民办高校的代际传承要遵循战略管理的基本思路,对这些“家族性”资源进行及时补充、增加和提升。接班者要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发展、提高、优化办学理念和大学文化,使民办高校受到大学理念和大学文化的滋养、支撑而获得更大的发展动能。

再次,接班者要注意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尚未建立起能够保证学校持续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民办高校的第一代创办者在长期的治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代大学制度缺失对学校发展的影响。但是民办高校第二代接班者的实战经验普遍缺乏。所以,第二代接班者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能够集合多人的决策智慧,最大程度上防止个人的错误决断对学校发展造成的冲击。目前,尤其要完善董事会的成员结构和决策机制并选择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带领学校发展的职业校长,并向其充分授权。

问题四:国家政策如何“帮扶”?

为保证我国民办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政策必须未雨绸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民办高校创办者交接班高潮。既要承认创办者子女接班在当前阶段的合理性,支持并鼓励有能力、有兴趣的创办者子女接班。也要尽快出台政策,规定接班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这将成为民办高校创办者对子女的期望和要求,有利于引导创办者早日培养子女接班。相反,当子女不具备这些条件或者没有意愿接班时,创办者也可以早日选择和培养符合政策要求的接班者。

此外,还应督促和引导民办高校尽早制定接班计划,帮助民办高校培养接班者。作为民办高校的主要监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高校创办者交班计划的监督和引导,督促举办者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早日制定接班计划。甚至可以将是否有成熟的接班计划、接班人培养方案和培养行动作为对民办高校的评估内容之一。另外,可以通过适当的形式开展对接班者的培训。

最后,完善民办高校举办者的退出机制,为民办高校通过非家族化方式选择接班人提供产权保障。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在修订之中,其中,分类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实现举办者的权利保护和权力制约的均衡。为提高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可以将天平适当地向举办者权益保护一侧倾斜,倾听他们的办学诉求。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参照同级别公办高校领导的退休待遇,保障举办者退出学校后的各种荣誉和物质待遇,鼓励举办者通过非家族化的方式选择接班者。

(作者系浙江树人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副所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王一涛 民办高校 接班潮 国家政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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