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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市停车难新政出台 两部门鼓励超配建停车场

2016年09月19日 07:3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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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

王广华说,在土地使用合同管理上,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划拨决定书、签订出让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同时,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改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者租赁方式取得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约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停车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在土地监测监管上,王广华明确要求,停车场用地的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和租赁合同等土地使用合同签订后,要及时上传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

就办理停车场产权手续,《通知》提出,停车场权利人可以依法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政策,积极做好停车场登记发证服务工作。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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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停车 停车场 建设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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