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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供需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 夯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基础

——全国政协“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0月17日 14:3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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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教授,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院长鲁安怀: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要从解决政策障碍入手

在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如何实行多元化社会养老,做好居家养老,存在一些政策性障碍:一是缺少有效的顶层设计,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制度安排,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职责不明;二是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缺乏统筹,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关系不清、提供的助餐服务属于无照经营、医生和护士上门服务费用医保不能报销等;三是服务设施简陋,老旧小区建房用地紧缺,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落实不够,老楼安装电梯得不到普遍解决;四是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标准和规范缺失,服务内容等级和价格体系缺少指导性标准,监管部门无法可依。为此,建议:

一、 坚决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中“以机构为补充”的提法意义重大。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快“医养结合”政策试点工作。二是加强政府、社会、子女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家庭、社会多元参与、多方共担。

二、 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整体规划对居家养老服务收支进行预算,实施补贴政策,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居家养老专项资金”项目。运用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

三、 加快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政府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多种方式配置,确保老旧小区能拥有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规范城镇社区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

四、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建立通用标准、管理标准、支撑保障标准及老年人产品用品标准,形成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以及居家、机构、社区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养老服务体系 人口老龄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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