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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建议

2016年10月19日 14:39 | 作者:王永庆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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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底,北京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1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3.4%,人口老龄化程度全国第一;天津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30.3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2.43%,人口老龄化程度全国第三;河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5.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11%,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目前,三地在推动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上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签署了《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但很多工作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一些问题还较为突出,如:养老需求和供给的错配缺配,养老市场不发育,养老服务人才匮乏;三地养老保险制度、医养结合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养老资源互补和利益共享的协调机制尚未理顺和建立,养老服务合作出现“政府热、市场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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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一、 本着协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协同发展的目标任务。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不是要把“北京和天津的老人送到河北”,北京不能将工作的着力点仅放在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和控制人口上,河北也不能片面强调北京用于老人的财政补贴、建设养老设施的财政支持和产业项目能否落地河北,拉动河北当地的经济增长。要从三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落实,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将养老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推动养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定位,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健全推动三地协同的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养老相关立法。

二、 尽快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大力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最核心的问题。建议尽快解决医师异地执业、医保结算等难题;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障碍,特别在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救助补贴等方面做好政策制度对接;落实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政策,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服务政策措施;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三地通过共建养老医疗机构、推动养老院和护理院的对接等方式,加强三地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

三、 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议三地政府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和并购引导基金,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适时发起养老产业并购基金,以保险机构或风险投资机构为主体,给予适当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推动规范金融资本与养老产业相结合。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围绕京津冀打造互补互利的养老服务集群,鼓励实力强的养老企业走跨区域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道路,聚力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四、 尽快设立京津冀养老服务先行先试区,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创新可复制的经验。研究制定分级管理为基础的养老行业职业资格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探索单独设立养老护理专业,开办养老护理学院。

编辑:韩静

关键词:京津冀养老服务 协同发展 医养结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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