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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积极改善城市环境

哈尔滨市政协就城市垃圾处理建言献策

2016年11月10日 14:54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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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占用土地、污染环境的不良状况以及对人民健康的潜在影响也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不仅是城市环境问题,更是一座城市发展程度的直接体现。自3月份起,市政协城乡建设资源委员会会同市城管局,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成员等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围绕哈尔滨市垃圾增长现状、结构变化、处置设施、专项收集、深度分类、无害化处理、科学利用等开展深度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现状

日产垃圾4200吨无害化处理率91.6%

据了解,哈尔滨市9城区日均生产垃圾4200余吨。除松北区外,主城区垃圾密闭化运输达100%,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覆盖率也达到了100%。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1.6%。

据介绍,哈尔滨市现有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其中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主城区或附近,分别是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哈尔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另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阿城区,主要承担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消纳任务。

松北区和呼兰区现在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采取简易填埋处理。目前,哈尔滨市正在推进松北、呼兰区域性固体废弃物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采用“分选+焚烧发电+填埋”综合处理工艺,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投产试运行。

问题

垃圾分类不理想设施布局待完善

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效果并不理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等8个城市成为国家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据了解,2012年北京日均垃圾产生量为1.77万吨,与2008年相比,日均减少600吨,垃圾源头减量化效果明显。2014年,哈尔滨选择道里区两个小区作为试点,开展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但就目前反馈来看,整体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市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较难在短期内改变;此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配套和衔接不完善,也一定程度影响市民和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目前,主城区现有的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部位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生活垃圾需要通过较远距离的交通运输至东部地区才能进行处理,在增加垃圾运输成本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城市交通压力。同时,部分运输车辆还未完全实现全封闭运输,也给城市道路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建言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1建立多方共管治理模式

委员建议,应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由粗放管理向微循环精细管理转变,由增加处理规模向提高质量和水平转变,由关注末端向全过程管理转变,由立足无害化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举转变。

应树立垃圾分类处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尽快建立住建、环保、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国土、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应建立城市垃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制约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明确部门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和考核体系。

2做好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要求,应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搞好顶层设计,研究确定系统性推进方案。应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老城区改造及新城区建设规划同步考虑。可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区域内进行试点,特别是哈尔滨新区要率先实施。应针对哈尔滨市各区的人口数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确定处理方式、规模和数量,选择好技术路线。

3完善垃圾处理法律法规

委员建议,应加快制定垃圾处理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收集、运输、处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将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根据市民家庭、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大型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地垃圾的构成特点,合理确定分类模式,建立针对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制;结合哈尔滨市实际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分类资源利用等奖励与约束性制度,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政府、社会、家庭参与率。

同时,还应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推进哈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4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委员建议,应加大专项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资金;拓宽投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废品回收补贴机制和回收抵押金机制,研究制定市民垃圾投放袋补贴和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对易拉罐、塑料瓶、玻璃瓶等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品收取抵押金,提高这些废品的循环再利用率;依托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现有技术,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将哈尔滨新区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的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基地。

应加快推进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验收工作,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双琦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厂扩建工程建设,使其日焚烧能力由300吨提高到1500吨;加快推进西南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在松北区和呼兰区建设区域性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园区建设。

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厂区内消毒灭菌工作,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垃圾填埋场应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调节池应尽量采用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排放;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垃圾焚烧厂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进行处置,加快飞灰处置场地的建设。

5构建垃圾回收处理体系

委员建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整个过程中的运用,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构建政府、企业、市民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应科学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特种行业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减少垃圾混装、混运、混处理带来的环境破坏和可回收资源浪费。对于餐厨垃圾,做到干湿垃圾分类,推行餐厨垃圾家庭粉碎处理,配套建设现代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支持和推广快速处理技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实行分类处理、循环利用,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填埋量。

6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

委员建议,应加快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通过政策引导、行业整顿、强化管理等措施,对现有废品回收队伍进行整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话回收、网络回收等方式,提高回收效率,方便市民交投,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回收企业和加工处置企业在试点小区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并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纳入回收体系。促进回收企业与加工处置企业形成对接,使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工处置企业得到充足供应,保障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针对回收企业和加工处置企业存在的税收负担重、产品出路窄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培育循环再生产品市场。

在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进一步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点、回收亭体布局,完善回收网络。在人流密集的商业网点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为环保意识高、愿意细分类的市民提供分类设施;在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垃圾桶;在小区或社区环保监督站设立固定回收点。

建议规定垃圾收集时间,在早6点前结束垃圾收集工作,并运送至垃圾存放点或转运点;环卫部门在垃圾箱或垃圾转运站进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转运要求操作。

7引导市民改变生活习惯

委员建议,应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改革措施,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切实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准和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覆盖率。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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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哈尔滨市政协 城市垃圾处理 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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