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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被娇纵的“邪恶宝宝”

2016年12月13日 14:51 | 作者:曹东勃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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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生产、科技昌盛和医学进步,既提高了人的经济收入,也延长了人的平均寿命,并改善了人的生命质量。孩子不再被视为“家庭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而被赋予无可替代的自足性价值。家庭的重心逐步下移,一切围绕着孩子来组织。这使得“溺爱”的量级,较之前工业社会有了明显放大。

人是社会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成长成熟的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对此过程共同负有责任。家庭是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教师。所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很多校园霸凌事件中的问题少年,往往在其家庭教育环节就缺乏必要引导,致使形成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觉知,也是区分主体与客体、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自我与外物的重要标志。只有当小孩子明确地说出“我”这个词后,才表明了他不仅感觉到自身,更思维到自身,能够将自身与外物区分开来,他才正式步入一个“我思故我在”的人的轨道。哲学家康德对这一标志性事件的意义早有洞见,他说:

“人从开始用‘我’来说话的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就表现出他心爱的自我,并且毫无止境地推行个人主义,即使不是公开的(因为那会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也是隐蔽的,要用表面的自我否定和假谦虚在别人眼里更可靠地为自己产生一种优越的价值。”

正如康德所说,因为个人权利观念作为一项重要的现代性价值被承认,那么,自我的外在无限扩张必然可能导致加诸于人、剑拔弩张的后果——“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因而需要社会化过程塑造其社会认知,形成尊重他人的基本观念和平等待人的交往方式。

当我们在家中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经常说“都是你的”“宝宝就是对的”,遂其心愿、妥协让步时,我们必须料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扮演邪恶的角色。但是,纵使按照丛林法则,他也不会在社会化进程中永远“旗开得胜”。

说到底,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显示了儿童社会化进程中某一环节的破缺,父母难辞其咎。他们一方面热衷于发嗲、装嫩,拒绝让孩子成长、断奶,另一方面又笃信圆滑市侩、强权即公理、摆平即水平。他们从小就对孩子诱之以利,而不是晓之以理,道破利害而不是申明原则。他们追求华而不实的表象,早早地把孩子训练出流利的成人腔,却丝毫不懂得尊重他人。这种看似离谱的错乱无时无刻地发生。因为家庭教育失败导致的校园霸凌事件,很多最终只能以“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不了了之。

一个大学生,其人格的养成和性情的型塑差不多已完成。大学的思想工作做得再好,也替代不了中小学在未成年人品德培育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那是从源头的疏浚与治理,也涉及更多教育主体的协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的学生德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应当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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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孩子 霸凌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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