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河南三级法院治“老赖”调查:百日结案4.5万余件

2016年12月23日 11:20 | 作者:马跃峰 |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涉执信访咋理?

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多元帮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每天一上班,申请人就堵门反映问题。直到晚上,才有时间写法律文书。”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赵小锁说。

涉执信访高发,原因众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申请人不能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当法院穷尽查控手段,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属于“执行不能”。然而现实中,只要判决没有兑现,申请人就认为法院工作不力,上访甚至缠访、闹访。“法院说‘执行不能’,难道判决是一张白纸?”一名申请人情绪激动地说。

从被执行人的角度看,亟须完善对“执行不能”的被执行人的多元救助机制。“通过司法救助、政府救助、保险公司介入、企业‘活查封’等手段,帮助其积极履行义务。”郑州市中院执行局长刘文斌说。

在郑州市中原区采访,记者听到一个故事:几年前,陈某替兄借款42万元。没想到,哥哥“跑路”,债主堵门。申请人要求法院拍卖陈某唯一住房,否则上访。然而,这座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红砖房,住着陈某的老母亲和多年偏瘫的丈夫。

申请人权利要维护,陈某一家生活困难,怎么办?中原区法院执行干警赵学福左右为难。他一边劝陈某履行义务,一边帮她找到了月工资3000多元的新工作,并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解决陈某搬家后一年的房租。赵学福的诚意打动了陈某。她拍卖房产,主动履行了义务。

保险业介入,增强了社会救助力量。郑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旗峰介绍,交通肇事、民生等案件涉及保险,难理赔,难执行。郑州高新区法院与协会联手,成立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法院将部分涉保案件、标的额较小案件转到社会法庭。由经过遴选的人士担任社会法官,调解案件,当场裁决,由保险公司理赔申请人。

如果被执行人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又该怎么办?被执行人李某便是“活查封”的受益者。他经营一家超市,为扩大规模,多方借贷,欠下潘某104万元。判决执行时,超市评估价仅20万元,不足还债。在征得潘某同意的情况下,襄城县法院决定允许李某继续经营,分期还款。“要不是‘活查封’,我不可能还清借款本金,超市早就停业。”李某说。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从内部反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到外部反对干预执行,形成执行合力,化解涉执信访,河南争取用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力量,依靠法律的力量,不断强化诚信意识,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

编辑:梁霄

关键词:执行 法院 案件 河南

更多

更多